第91章
第一批的杜仲胶鞋底一共生产出了十双。
倒不是原材料不够。事实上, 在掌握了杜仲胶的制取方法后,林场那边有了一个完整的杜仲胶生产链。再加上前段时间发放奖金的刺激,杜仲胶开始生产后每个人都是铆足了劲儿的干活, 杜仲胶的产量一天高过一天。
所以为什么只生产了十双胶底鞋, 问题还是出在了其它工序上。鞋底只要杜仲胶生产出来之后再浇到模具里, 等到冷却定型之后取出来就行了,前后花费不过半天的功夫。
但其它部位就复杂得多了, 鞋面按照谢虞琛的吩咐做了皮面的和缎面的两种。毛皮需要经过鞣制做成熟皮才能使用, 为了好看美观,最好还要再染个色。
而且谢虞琛想着天气愈来愈冷了,鞋子最好做的保暖一点,所以在缎面鞋子内里还又絮了厚厚的一层皮毛。这几道工序下来,就不是一天两天能完成的功夫了。
作坊里技艺娴熟的绣娘, 也是赶了几天的工才做出这几双来之不易的靴子来。不过她们的辛苦也没有白费, 制好的靴子送到谢虞琛面前, 怎么看怎么顺眼, 青色的鞋面配上黑色的鞋底,看起来既结实又美观。
谢虞琛把靴子提起来露出下面的鞋底, 鞋底上面还有一圈一圈微微凸起的花纹。这是谢虞琛专门吩咐木匠做的。在制作杜仲胶鞋底的模具上刻了纹路,这样做出来的鞋底不仅耐磨而且还起到了增加防滑的作用。
谢虞琛辨认了一下鞋底上面刻着的小字,正是鞋子的尺码。因为是用的汉字,所以谢虞琛花了几秒钟才辨认出来具体的尺码。
看清楚每双鞋的尺码后,谢虞琛他从皮靴和缎面靴中各自挑出一双来, 交给了随从,让他们拿去送给沈家郎君。
沈元化的那两双鞋子是谢虞琛早就答应了要送给他的, 一来是沈家确实帮了自己不少,二来是谢虞琛也考虑到了借沈元化的力气打响胶底靴在世家中的名声。
除去给沈元化的两双, 剩下的八双中,两双是谢虞琛给自己留的,另外两双是乌菏的。在这个制鞋作坊建起来的第一天,谢虞琛就问乌菏身边的侍从打听道了他的尺码。
除了他身边这几个亲近的人,还有官府的关泰初、实验室的那几个小吏,胶底鞋的生产能这么顺利,离不开这些人的辛苦。因此第一批的杜仲胶靴也少不了这些人的。
这么一算,生产出来的这十双杜仲胶鞋还有点不够送的。谢虞琛估算了一下,不止这几双,怕是前几批生产出来的胶鞋,都轮不到卖的。
不过谢虞琛倒是也不甚在意这些就是了。这一双鞋子能摆在众人面前属实来之不易,前后费了将近一个月的功夫。
现在生产步入了正轨,压在谢虞琛心里的那块石头终于搬走了。不管是于情于理,都应该好好庆祝一下。送几双鞋子也是让在杜仲胶上付出了辛苦的人们一起分享一下成功的喜悦。
杜仲胶鞋送到沈元化手中的当天,送走侍从后,沈元化便当即坐在榻上,提着靴子的两侧,脚用力一蹬,靴子便紧紧地裹在了双脚上。
沈元化跳下榻,用力地跺了跺脚后,打量着脚上青色的靴子,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
不得不说,这杜仲胶靴穿起来的感觉当真还不错。底子穿起来软乎乎的。不管怎么弯折都不影响。沈元化前后试了试了一下,感觉活动起来比寻常的布底鞋还自在,但杜仲胶底的鞋子比布底鞋要耐磨结实得多。
沈元化在屋里来来回回走了几趟后,终于没忍住好奇心,从桌上倒了一杯茶水泼在地上,然后毫不犹豫地踩了上去。
一秒、两秒、三秒……,半分钟过去了,脚上的鞋子依然和原来一样干燥。沈元化闭着眼感受了一下,脚上没有半点从前踩到泥水之后湿哒哒的感觉。
“果然和谢郎所描述的一样。”沈元化啧了一声,又不信邪似的坐在榻上,抬起脚来仔细端详着脚下的鞋底。
“好像真的没有被水沾湿。”沈元化嘀咕了一句,又从窗户那里探出头去,叫小厮拿了一块布巾进来。
“郎君,您要布巾作甚?”小厮拿着布巾快步跑进来,一脸惊讶的打量着沈元化。
“把鞋底上的水擦一擦。”沈元化吩咐了一句,见小厮直愣愣地站在原地,似乎是还没有反应过来。
“想什么呢?”沈元化等不及地直接从小厮手里扯过布巾来,左脚抬到膝盖上,拿着布巾在上面来回蹭了几次。
“郎君这是在作甚呢?”小厮一脸讶异地弯腰打量着沈元化手里的动作,郎君身上的鞋子模样倒是漂亮,就是自己似乎从来没有在郎君的衣柜里见过。
沈元化没有理会小厮的疑问,把手中的帕子扔到一边,立马伸手在上面抹了一把。
小厮伸手欲拦,鞋底多脏啊,郎君怎么能直接伸手去摸呢?
不过他没还有拦住,沈元化就已经收回了手,“竟然真的是干的!”沈元化又惊又喜地感叹了一句。“这也太神奇了。”
直到亲手确认了这所谓的杜仲胶底鞋真的有防水的功效后,沈元化才来得及回自己小厮的话。
“是不是很漂亮?”他把脚抬起来,语气有些炫耀地冲小厮问道。
“……”敢情刚才我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您就一点没注意到呗。
“不好看?”沈元化抬头看他。
小厮一脸无奈地点了点头:“好看,好看的。”
应付了一脸兴奋劲儿掩盖都掩盖不住的沈元化,小厮又转念一想:“他一整天都在自家郎君身边,没记得郎君今天去铺子里买鞋啊?现在从哪冒出双崭新崭新的皮靴来?”
“您这是从哪买了一双靴子回来?”
“自然是谢郎赠与我的。”沈元化的注意力全在脚上的鞋子上,根本没注意小厮那边,他语气随意地开口:“你不记得了吗?就那个杜仲林场。”
小厮一脸懵逼地点了点头,好不容易才反应过来,“是您之前说的那什么……杜仲胶吗?”
沈元化点了点头。
“难道是那杜仲胶制出来了?”小厮惊讶道。
他之前跟着沈元化去过那杜仲林场的,不过当时的他一头雾水,谢郎和他们家郎君说的那什么“胶丝”“提炼”一类的话,他是一句都没有听懂。但光是听着就很专业的样子。
林场里的各种设备看起来也很厉害,他随他们家郎君逛了一圈,可是长了不少见识。
不过听他们家郎君说,那什么杜仲胶的制造好像是遇上了什么问题还是怎么着。那几天他们家郎君还打算去谢郎的住处探望的。
结果过去之后,才被看门的管事告知,对方这几天都在林场的实验室里待着,已经好几日没有回城了。他当时还以为这杜仲胶是提炼不出来了,没想到峰回路转,这杜仲胶鞋竟然真的制出来了。
“那这鞋子真的如谢郎之前和郎君说的那样吗?什么防水防滑的?”小厮没忍住把心中疑惑问出口,然后才反应过来自己问了个相当愚蠢的问题。
沈元化没回答,一脸无语地看向他。这答案还不明显吗?
小厮在心里给自己来了一巴掌,他们家郎君刚才的反应还不够说明一切吗?这事显而易见地是真的啊!
小厮这才反应过来刚才自家郎君在干什么,有些尴尬地挠了挠头,“那您要不要给沈公和夫人也买几双?”他赶紧转移话题道。
“当然要的。”沈元化理所当然地说道,“不仅是爷娘,大哥和几个叔叔婶婶也要买的,还有小妹。”
小厮的表情又转为了忧愁:“那咱们这回带的钱还够吗?”
这杜仲胶靴一看就是值个好价钱的,便宜不了。但他们这回出来身上带的银钱并不多,而沈元化日常衣食住行也不是个节俭的。
来东山州的这段时间里,他们带的钱已经被沈元化花得没剩下多少了。抛去回家的路费,若是还要买十几双靴子,怕是远远不够的。
“这有什么?”沈元化不甚在意地摆摆手,“到时候直接问谢郎赊一些便是,等到家之后再派人把银钱送到谢郎手里。”
沈家这么大的家业放在那儿,怎么可能拖欠谢虞琛十几双靴子的钱,况且以自己的谢郎的交情,也足够他先拿货再付款的。
“这便好。”小厮有些迟疑地点了点头。看着一脸天真没半点心眼的自家郎君,心里仍旧是有几分忧虑。
在他看来,这位谢郎实在不怎么简单。不管自己怎么看都觉得此人是个捉摸不透极了的人。他们家郎君碰上个这样的人,实在是有些危险。
身边小厮心里的波涛沈元化暂且不知,他自顾自的琢磨了一会儿,又道:“不过即使我现在想买,恐怕也是买不到的。”
“为何?”小厮问道。
沈元化开口,话中不自觉地带了几分炫耀:“送靴子来的人说了,这胶皮靴制作起来极费功夫,他们这好几天也才做出十双来,就送了你家郎君我两双。”
“想买靴子啊,怕是得再等上一阵儿呢。”沈元化半是感叹地摇了摇头,“而且我估计想买靴子的人也不少……”
说到这儿,沈元化连忙吩咐小厮道:“这样,你赶紧替我去谢郎那儿一趟,就说我想从谢郎那儿定十双靴子,问谢郎可不可以提前预定。”
“行,我现在就去。”小厮点了点头,正准备离开,又听到身后的人嘱咐道:“赶紧去,别耽搁。”
“我知道了。”小厮出了沈元化的住处后,就撒开步子跑了起来。
谢虞琛的住处离他们这儿并不远,只隔了几条街的距离。小厮跑了十来分钟后,喘着气在远处站定。
现在自己距离谢虞琛的宅子只剩一步之遥,只要再转个弯就到了目的地,他却有了几分迟疑。
小厮心里对谢虞琛其实是有几分畏惧的,作为十来岁就在沈家做事的人来说,他见过的高官贵胄实在是不少,就连当朝宰相,自己也和对方搭过话的。也不见得有什么害怕的感觉。
他也说不清楚自己对于谢虞琛的畏惧出自哪里,这种畏惧不来源于对方的权势或是官职,他总觉得对方就像是深不见底的幽潭或者是怎么都看不到尽头的海边,让他本能地觉得有点危险。
鼓起勇气走进谢虞琛的住处,有侍从将他引到了书房里。自己还没来得及拱手行礼,就看到屋里除了谢虞琛以外,旁边还坐着一个人。
玄袍银发,不是那位权朝倾野的大巫又是谁。
对上屋里的两人,不是双份害怕吗?小厮背后冒出一背的冷汗,僵直地站定在原地。
怪不得他们家郎君这几天不肯往谢郎这儿跑呢!不过这位大巫也是奇怪,明明在京城中待得好好的,政务也不少,怎么总想着往东山州这么个偏僻地方跑?
而且来就来吧,怎么还和一旁的谢郎在一起了?以前他可从未听说过这位大巫和哪家的郎君公子有交好,现在却和这位谢郎关系匪浅,也是有些奇怪。
不过这些都不是现在都最要紧的。还不等他鼓起勇气来向谢虞琛说明来意,对方就率先开口了。
“是你们家沈二郎派你过来的?”谢虞琛坐在榻上看着面前的人问道:“可是寻我有什么事?”
“是的。”小厮胆战心惊地点了点头,见谢虞琛身旁的那位没什么反应后,才开口道明了自己的来意。
第92章
“沈郎想要预定十双靴子?”
小厮点了点头, 又小心翼翼地补充了一句道:“不过不知道这靴子每双价钱几何?郎君这回来东山州,带的银钱不多,可能需要先向谢郎赊个账……”
“这倒是无妨。”谢虞琛不甚在意地开口, “况且我之前就说过送沈郎几双靴子, 你们家沈郎还答应过我, 要帮我为杜仲胶靴宣传呢!”
谢虞琛眨了眨眼,语气轻快地冲对方开玩笑。
小厮也尽力扯出一个笑来, 点了点头道:“这是自然。”
“不过钱还是要付的, 我们家郎君说了,您送了他两双靴子,已经很够意思了。我们家郎君不能这么占您的便宜。”小厮连忙解释,“所以这十双靴子的钱是一定要给的。”
“既然你们家郎君非要给的话,那我可就不客气了。”谢虞琛笑着说。
他倒也没有非要把这十双靴子送出去的意思, 见小厮拒绝得坚定, 谢虞琛便顺着他的话继续道:“但这十双靴子做起来也是要不少时日的, 而且除了你们家郎君, 我身边这位也要预定许多双。”
谢虞琛戏谑地看了旁边的人一眼。小厮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没过一瞬, 便又低下了头。
开玩笑,给他几个胆子才敢和这位煞神对视啊。
不过对方好像也没有看他的打算。小厮自顾自想着。
在他刚才看向乌菏的刹那,那位巫神大人面上好像露出一抹很难察觉的笑似的。不过他没敢仔细看,所以不确定是不是他一瞬间的错觉。
应该是他看错了吧?小厮心道。
“这样,刘管事现在就在前院呢, 你去问问他,十双皮靴大概要多少时日。”
谢虞琛开口, 打断了小厮的思绪,他赶紧应了一声。
看小厮转过身出门去找自己口中的刘管事, 谢虞琛才伸过半个身子,靠近乌菏,在他身旁小声道:“你不要摆出这个模样吓唬人家呀。”
乌菏看了一眼身旁突然凑过来的人,也学他放低了声音,解释:“我就在这儿坐着,没有吓他。”
谢虞琛似嗔非嗔地看他一眼,坐回了原位,上下打量了一圈乌菏后,撇了撇嘴道:“你看你现在这个样子,光坐着就很吓人了,谁见了你不怕?”
“你也怕我?”乌菏挑眉。
“……那倒没有。”谢虞琛失语,但他很快又反驳道:“但别人又不是我。”
“原来是这样。”乌菏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理直气壮道:“那就不能怪我了,得怪他们为何不能像谢郎一样。”
“哪有这么强词夺理的。”谢虞琛抱怨了一句,翻了个白眼,把头扭到另一边,不理他了。
没过多久,小厮便带着从刘管事那儿得到的答案回来了,“刘管事说,大概要等十七八日。”
“那是不是有点太久了?”谢虞琛主动问道。
“本来这几天天气就开始转凉了,等再过十七八日,你们家郎君再启程返回淮陵,路上怕是不太好走。”
好像是这样。小厮也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他们家郎君在东山州待着的时日也不短了,再耽搁个十几天,怕是不太行。
“那这可怎么办?”他下意识地问道。
“这样吧,要不你和你们家郎君先回淮陵,等皮靴制好之后,我再让人送过去。”谢虞琛提议道。
“况且制鞋最好有一个准确的尺码,你们家郎君现在应该也不知道做多大的靴子吧?”没有一个具体的尺码,作坊那边很难做出合脚的靴子。
“这个倒是无妨的。”小厮摇了摇头,解答了谢虞琛的顾虑:“郎君虽然不知道具体的鞋码,但我是记得的。”
“既然这样,我可以直接把胶底给你拿几双不就行了?”
谢虞琛思路被打开,见对方似乎没明白自己的意思,他又解释道:“反正那靴子制作起来又没什么高深的技艺,只是比较费时而已。有了杜仲胶的鞋底,到了淮陵之后你随便找个成衣铺子,让绣娘现做便是。”
杜仲胶底的靴子和市面上常见的鞋子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只要知道了具体的流程,随便找一件铺子,都能做出一模一样的东西来,况且以沈家的身份,怕是府上就有专门的绣娘裁缝。
“这样可以吗?”小厮有些忐忑的问道。他虽然没做过生意,但也知道这卖靴子的利润绝对比卖鞋底的利润高的。直接卖鞋底给他们,只是方便了自家郎君,对方又得不到任何的好处。
“这有什么不可以的。”谢虞琛直接拍板道:“你待会就直接跟着刘管事去库房拿鞋底就行。”
不等小厮开口,谢虞琛就继续道:“到时候你直接报脚的尺寸给刘幺,他自然会把相对应尺寸的鞋底给你。鞋底背面的最下面刻着尺寸,也不会分辨不清楚。”
“那我就替我们家郎君多谢谢郎了。”小厮弯腰,向谢虞琛拱手道谢。
打发掉沈元化的小厮,谢虞琛又偏头看向乌菏:“要不我也让作坊那边直接把胶底给你?”
“不用。”乌菏直接拒绝了谢虞琛的提议,“我又不急着走,况且我预定的那些靴子也不用像这几双一样精致,用不了那么长的时间。”
“再不精致也得半个月的时间。”谢虞琛无情地反驳道。乌菏可不像自己一样,是个无拘无束的社会闲散人士,光是朝中的局势,就不允许他这么悠闲。
“我也没有忙到连这点时间都腾不出来。”乌菏笑了笑。
谢虞琛拨弄着手里玉佩的穗子,吊儿郎当地回道:“那就好。别在东山州晃荡一个月,回到京城才发现自己被架空了。”
乌菏也没生气,顺着他的话:“多谢谢郎提醒,我一定注意。”
谢虞琛虽然这么说,但他心里也清楚这事不可能发生。
在乌菏离京之前,就吩咐过手底下的人,不要紧的事情他们自己处理就行,处理不了的,再来找他过目。
况且在东山州乌菏也不是双手一摊,什么事都不做了。京中还是会定期送来需要他处理的政务。就在今天早上,谢虞琛还看到乌菏在书房批阅侍卫送来的一摞文书。
作为胶底靴的第一个客户,乌菏一出手就预定了两百双靴子给他身边的金甲军侍卫,其中还有不少人都和谢虞琛打过照面。
两百双不是什么小数目,不过好在这些靴子并不需要像谢虞琛给乌菏的那两双那么精致。最复杂的那道染色的工序也被省掉了,而且皮靴做起来也比锦靴要省力。他还可以直接派人去收购鞣制好的皮子。
而除了给侍从的靴子以外,乌菏还给宫中的那位小皇帝预定了几双。虽然这个小皇帝还没有完全掌权,朝政大权一半在乌菏手中,另一边在辅政的几位丞相手中,但他的身份仍然是没有人可以相比的尊贵。
作为南诏最尊贵的人,皇帝的一言一行就像是整个国家的风向标,是贵重、优质的代名词,也是行走的广告牌。
可想而知,等胶底靴穿到小皇帝脚上后,不需要任何推销,胶底靴立马就会成为士人群体中最风靡的产品。他们把靴子穿到脚上后自然能明白杜仲胶鞋底的优势所在。
从这件事上,谢虞琛也窥探到一点,那就是小皇帝和乌菏的关系可能并不像外人所认为的那样势同水火,起码乌菏对于小皇帝来说,应该算是一个比较信任的存在。乌菏也是比较照顾他的。
这谢虞琛倒是并没有多惊讶。在榆林的时候,谢虞琛就从乌菏寄给他的信中发现了这件事。
两人在信中时不时会提起各自生活中的琐事,乌菏就会提到这位居于深宫中的小皇帝。
大部分时候,在乌菏信中,这位小皇帝的形象都是比较正面的。只是偶尔,乌菏也会因为小皇帝的读书问题而发愁,向谢虞琛取经,如何让半大的孩子乖乖在书房做一下午功课。
这自然是很难的做到的。谢虞琛也没有很好的办法能治得了不爱读书的熊孩子。
况且就连谢虞琛自己,在十几岁的时候,也是学校后墙的常客。相比起时不时逃课的谢虞琛,小皇帝只是在天气好的时候,在暖融融的阳光中趴在桌上打个盹,已经是很好的孩子了。
不过谢虞琛之前倒是没想到,乌菏这样的人也会有这些平凡的困扰,像是一个普通的、会为了小弟的学习操心的兄长。一下子就从高不可攀的神坛,走到了俗世的红尘中。
第93章
趁着这几天天气放晴, 田间地头都是背着背篓的人们,穿梭在庄稼中,动作不停地收割着作物。
正午时分, 正是太阳最晒的时候, 旁边的树荫底下却是一片空当, 没人愿意在这个时候停歇。只偶尔弯腰弯得久了,才肯扶着要稍微直起身子来动一动, 缓解一下酸疼的肌肉。
“阿耶!阿耶!你在地里头不?”田垄上, 一个十来岁头顶扎着两个羊角一样发髻的小姑娘,正伸长了脖子站在自己田地里,双手拢起大声喊着。
“三娘你莫喊,你家阿耶在最前头哩,听不到你叫喊。”旁边的田地里站起一个三十来岁的汉子。
小姑娘顺着他手指的方向远远望去, 远处那个背着篓子弯腰锄地的男人, 可不就是自己阿耶吗?
她叫着“阿耶”一路跑过去, 前边的庄稼已经被家里兄弟爷孙几个收割得差不多了, 地上坑洼不平,三娘一路跌跌撞撞地跑到她阿耶面前时, 头上已经蓄起了一层薄薄的汗水。
额头前的几缕碎发紧贴着脸颊,也没人顾得上整理。三娘胡乱抹了两把,把臂弯上挂着的篮子放到地上,从里面双手捧着取出一个装满水的陶缸来。
“娘让我给你和阿兄送饭,娘今天专门烙了面饼子, 说是你跟阿兄天不亮就到了地里,现在肯定饿了……”
“是吗?阿耶还真饿了。”男人面上带了笑, 放下手里的活计,一只手接过三娘递过来的水碗, 一只手在衣摆上面来货蹭了两下后,拍了拍自家小女的脑袋。
“等我叫来你阿兄,咱们一起到那块吃饭去。”
像这样天不亮就背着背篓到地里的日子已经过了好几天了,前几天还只是他和他两个大儿子在地里,到了今天,就连阿翁都到了地里,跟他们一起收粮食。
男人怕自己年迈父亲的身体受不住,天气最热的时候,好说歹说才把老头劝了回去,让他等晌午过去了再过来接自己的活儿。
不仅是他们家,村里其他人也是一模一样的,别说是成年的男人,就是那些比她姑娘还要小一两岁,连话都说不利索的小娃,都学着大人背了个小筐筐,跟在爷娘屁股后头捡点散落的禾穗豆子什么的。
收获的时候晴天难得,说不定哪天老天爷心情不好,就浇下一瓢大雨来。粮食晾不干,贮藏起来就很容易发霉腐坏。他们一整年的辛苦,可就全打了水漂。
时间不等人啊。他们赶着时间收完庄稼,还要把它们脱壳晒干,最后才能收到家里的窖瓮中。
在漫长的冬天结束之前,这会是全家老小维持生计的口粮。经不得一点马虎。
“你家的地收得怎么样了?”夕阳西下,忙碌了整整一天的人们,拖着疲乏的脚步和沉甸甸的背篓三三两两的往家走,一边走一边闲聊着天。
“我家的地倒是差不多了。”旁边的人抻着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这两天有我家大郎和三郎帮忙,可比我这个老骨头麻利多了。”
“你可是生了两个好儿子啊。”人们忍不住感叹了一句,男人也露出了骄傲的神情。
旁边的人也不免艳羡。他们附近十里八乡的,谁不知道田家那夫妻两个都没什么大本事,耐不住两个儿子有出息。去年采石场招工的时候,他们和田家那两个儿子一同去的,工钱倒是不低,管事的也算是和善,活计并不难做。
他们这些人比起村里其他年轻汉子来,算是不错,但和林家那两个小子就没法了。
今年入夏的时候,林家的那两个小子不知怎的就被林场的管事给看上,让两人跟着他去了杜仲林场。
兄弟二人兴高采烈地收拾铺盖跟那管事走时,他们还不觉得有什么。林场的工钱不比在采石场高,采石场还离他们村子近些,隔三差五地还能照看一下家里,林场就不一样了,开在那深山老林里,别说是回家,就是出去都费劲呐。
况且当时人们都不知道那林场开辟出来是干什么用的,听人说里面种的是什么杜仲树。杜仲嘛,他们是知道的,城里药铺子里就有卖,价钱并不贵。
怎么想都不觉得那满山头的杜仲林能有什么大用处。万一赔了钱,林场办不下去,那些大人物一拍屁股走了,留下那帮卖力气的不就傻了眼了?
别说日后没有活计干,就连原本的工钱都不一定拿到手。前些年隔壁村的那个什么作坊,不就是这样吗?到现在村里好几户人家的工钱还没给呢。
采石场给的活计虽然不是那种顶顶好的。每天稍微辛苦了些,但也算不赖。起码“自己在官办的采石场做事”的话一说出口,别人都会竖起大拇指,高看他们一眼。
不仅如此自家用水泥还能有优惠。现在水泥生意那么好做,人们也是知道了这个水泥的妙处,搬一袋回家,不管是修墙还是铺路都是方便得很。他们有了这个优惠,乡里村人都主动要和他们交好的。
当时他们都不看好跟着杜仲林场的管事走了的林家兄弟,现在多得是人想进采石场但采石场不招的。哪有人主动离开采石场去到别的地方去,那不是傻蛋是什么?
谁知道不过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那杜仲林场竟然异军突起,又是建这又是建那的,没过几日就鼓捣出了个什么杜仲胶。据说用它做成的鞋子,就是踩进水坑里,鞋里都半点不湿。
他们是不知道那杜仲胶的真假,但林家两兄弟跟着杜仲胶“鸡犬升天”的事他们可是看得清清楚楚。
前两天林家兄弟托人给林父林母带回来整整一贯铜钱,据说是林场给他们兄弟二人的赏钱,奖励他们做事认真、干活踏实。
众人一听都傻眼了,天晓得那可是整整一贯钱啊!平常人就算是全家都不吃不喝,一年下来也够呛能攒个一贯钱。林家兄弟两个就因为个“干活认真”,就被林场奖赏了他们一年都赚不到的钱。
但这赏钱虽然多,却也不是白得的,据说林场两三百个工匠,最后得到这份奖赏的才不过十来个人,虽然算不上是百里挑一,但也是很难得的了。
没看到那林家兄弟两个都将近两三个月都没回过一次家吗?也就是最近秋收实在是忙得不行,兄弟两个才跟管事请了假,回来了村子。
这几天,凡是家里有儿子的人家谁不羡慕林家老两口。生了两个儿子不仅能干有本事,替家里挣了那么大的奖赏;而且还孝顺得不行。
这不看见家里活计做不完,心疼爹娘辛苦,连着几个月都没休息过的两个人,专门告假回来,就是为了帮爷娘收庄稼。这儿子就是求都求不来啊。
这几天,全村的少年人在林家两兄弟的对比下,都成了捡来的便宜孩儿,在爹娘面前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怎么看都不顺眼。只能每天盼星星盼月亮地盼望着林家的地早点收完,两兄弟赶紧回他们的林场去。
“你家大郎二郎在林场做事,回来和你们老两口说了没?那杜仲胶到底是个甚东西?”村人看见从地里回来的林父,快走两步跟上去,忙不迭地打听。
“当然说了。”林父被人围在中间,神气地点了点头。
“那你快跟我们说说呗,那杜仲胶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真有城里人们吹那样神?说是什么沾水不湿?”
“这么玄乎?”
“那当然,据说那杜仲鞋子卖到别处,值好几百文呢!”
在众人好奇的催问下,林父终于老神在在地开口:“我家大郎和二郎说了,那杜仲胶是在杜仲树的叶子里,不知用了什么办法提炼出来……”
“嚯!真的假的,从杜仲树叶里?”众人惊道。都知道杜仲树的树皮是一味中药,谁敢想连一年一落没人要的枯树叶里,还能藏着宝贝。
“可不是吗?你说神不神奇?”林父拊掌感叹,“我家大郎说了,就是扯开叶子后咱们看到的白丝。”
“那白丝我可见过,居然就是那玩意儿吗?”
见林父点头,村人灵光乍现:“这么说来,咱们自己在家能不能提炼那玩意儿,也赚点钱。”
“你想什么呢?”林父瞥他一眼,“这那么简单的事儿?我家大郎说就连林场最厉害的那些人,都念过数不清的书,也花了好些时日才研究明白。”
“不仅要发酵,还要烧水,清洗什么的,……好多个步骤我也记不清了。”林父摇摇头,笃定道:“反正复杂得很,我儿说连他也是糊里糊涂的,反正就是人家管事让他们做什么,他们照做就是了。”
众人有些失望,但很快又想开了:若是那杜仲胶真的那么容易提炼出来,也不会这么多年从来没人听说过,现在轮到他们在这儿琢磨。
“咱们这些大字不识半个的人就胡思乱想了,还是琢磨琢磨地里的谷子什么时候收吧!”一人锤着自己酸痛的腰背,目光看向远处家家户户飘起的炊烟。
“也是,我家还有半亩地没收完呢,不知道明天一天能不能收完。”
“半亩还行,我家比你家还多,也不知道这天还能晴朗几天。”
……
众人又恢复了原本的样子,扛着锄头镰刀往家走去。
他们是没时间去哀叹为何命运如此不同,有些人山珍海味锦衣玉食,有些人挥汗如雨却生计艰难。
地里的庄稼会突然枯黄;会被叫不上名字的虫子啃食;会因为肥力不够结出空壳瘪粒。
他们要求老天下雨,又不能下太多雨。播种的时候求雨,晒谷的时候盼太阳。庄稼抽苗的时候要下雨,结穗的时候求天晴。
刮风了庄稼会倒伏,下雨了谷子会发霉。他们无时无刻不提防着、警惕着,在晚上睡觉前一遍又一遍地望着天空,推测猜想明天会是个什么天气、庄稼需不需要追肥或是排水。
……
这几天,管事来找过谢虞琛几回,都是为了人手的事情。
沈元化送给家中亲眷的十双鞋不负众望地完成了林场交给它们的重任。
原本沈家在淮陵一带就是导向标一般的存在。不管沈家的人走到哪去,都是人群中最受关注的那个。更不用说这回他们还专门抱了把脚上的鞋子展现给在场众人的打算。
沈家人把胶底鞋穿出去后,不过一会儿,就受到了众人的注意。像沈父这般胡须一大把年纪的人还好,自持稳重,即使是心里猫挠似的好奇,也不好对那杜仲胶鞋底表现出太深的好奇来。
但年轻人们就没有这方面的顾虑了。特别是年轻一些的小娘子们,最是看重漂亮的时候,聚在一起一眼就看到了沈家小娘子脚上那双靴子。叽叽喳喳地讨论这鞋子有何不同寻常之处。
听说这杜仲胶做成鞋底不仅舒服,而且下雨天还不会湿了袜履后,对这杜仲胶就更在意了。谁还没体会过下雨天出门,回家之后鞋袜弄得湿漉漉的裹在脚上的那种感觉呢?
若是有了沈家娘子脚上的那种鞋,还怕下雨天吗?外出郊游踏青的时候经常会下点小雨,若是只有自己穿了这种鞋,别的小娘子一脸狼狈的时候,不就显出她潇洒自在了吗?
众人心下有了决断,故作不经意地问沈家娘子要了这种鞋子的名字,悄悄记在心里。当天回到家中,就派了自家的丫头小厮,到街上打听哪有卖这种鞋底的地方。
第94章
结果一打听才知道, 这所谓的杜仲胶底根本不是他们这儿的东西,而是产自千里之外的东山州,别的地方有钱都没处卖。也只有东山州的一个杜仲林场, 才能产出几双珍贵不已的杜仲胶底来。
“若是娘子想穿啊, 怕是得等好些时日, 等到那些南来北往的商客嗅到商机,不辞劳苦地从东山州贩了杜仲胶到咱们这儿, 才能花大价钱买上几双, 请人做成舒适暖和的靴子。”
城中某个年轻世家小娘子的闺房中,侍女一丝不苟地转述着商铺老板的话。
一身锦衣坐在梳妆台前的小娘子有些不高兴地嘟起了嘴,铜镜中的人影也微微蹙起了好看的眉头。她甩了甩自己垂在肩头的发辫,嘟囔着抱怨:“那得等多久啊……”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啊娘子,东山州那么远的路, 就是那些商队现在启程, 都得一个来月才能回来呢。”旁边立着的侍女温声宽慰道。
“可是沈家的娘子已经有了。”小娘子还是有些不死心。
若是大家都没有也就算了, 偏偏她们一起的几个年岁差不多的小娘子里, 出来一个总是争先的沈家姑娘,事事都压她们一头。
沈家娘子已经穿到脚上的东西, 她还得能一个多月,那她在几个伙伴中还有什么脸面呀?
何况到了她们这个位子的,谁家还没些别人没有的门路了。现在还只是沈家娘子一人有,若是等过些时日,别的姑娘都穿上了那什么杜仲胶底的靴子, 只有她还在傻等从淮陵到东山州贩货的商贩,那她严三娘可就真成了世家娘子中的笑话了。
“不行, 我得找我阿兄去,他肯定有办法的。”严三娘下定决心, 起身出了屋子。
严家的门第虽然比不上沈氏,但在整个南诏也是排得上号的家族。严三娘他们这一支,兄弟姊妹一共五个,严三娘排第三。
比她小的那两个就不说了,她前头的长兄和仲兄,一个在江安府做官,一个照看着家里的生意,都是同龄人中很有出息的,平日里也很宠她这个小妹。
严三娘找到她刚回家的二哥,一番撒娇耍赖,把昨天宴会上的场景和今天侍女从商铺掌柜那听来的话,向他仲兄说了个一干二净。
严二郎一听,心道:那不行啊!沈家郎君娘子有的东西,他们严家怎么能没有呢?况且他们严家也不比沈家差。
而且谁说只有姑娘们害怕雨天在外面湿了鞋袜了?像他这样每天风里来雨里去、又年轻又英俊,风华正茂的小伙子也很需要一双防水保暖的靴子好吗?
严二郎说干就干,跟自己妹妹拍着胸脯保证一定让她在一群小娘子中最先穿上杜仲胶靴后,就健步如飞地跑到了正厅去找自己爷娘了。
“什么?你不是昨天才刚回来吗?怎么又要往外面跑?”严家阿耶一听说他家二郎又要往外面跑,当即便皱着眉头拒绝了。
这几年,他这个二儿子接手了一部分家里的生意后,就跟撒缰的野马,飞回林子里的鸟一样,可算给他找到了一个撒欢的地方。一年里有半年都在外面奔忙。
再这么跑下去过几年怕是连家门都不认识了。不过老爷子倒是后悔想让严二郎回家,但是在外面奔波的这几年彻底把严二郎的心给放野了。
见过外面各种新鲜的人和物,严二郎怎么可能乖乖呆在家里。一在家待超过半月,严二郎就觉得自己是这儿也不舒服,那儿也不顺意,搜肠刮肚地找借口,说什么都要出门。
这不刚回来还没两天呢,就又要琢磨着往外跑了。严父胡子一撇,往圈椅上一仰,大佛似的坐在厅堂中央,这回他说什么都得在家待够两个月才行。
况且眼看离入冬没多少日子里,这时候往外面跑,是连年节都不打算和他这个做爹的一起过了?
“不行,你就给我安分待在家里,哪都不许去!”
“哎呀,我这回是真有事儿。求你了阿耶,你就让我去吧。”
严二郎见讲道理不管用,立马拿出他们两兄妹一脉相承的撒娇卖萌来,半蹲在严父身边,又是端茶又是扯袖子的,看起来好不可怜。
根据他的经验,只要用上这个办法,最后他阿爹十次里有八次是要妥协的。
“别跟我来这套,这回说什么都不行。”
显然,这次的严父没那么好说话,果断地把自家儿子撵到了另一边,“这么大的岁数了还来撒娇卖痴这一套,也不害臊。”
严二郎一计不成,眼珠一转,很快又想到了另一个办法。“阿耶,你有没有见过沈公这几天穿的那双褐色的靴子?”
“见过啊,怎么了?”严父一脸警惕地看着严二郎,心道这又是在耍什么花招?
严二郎好声好气地开口:“就是那双鞋子,阿耶你知道跟咱们平常的靴子有什么不同吗?”
严父思索了一下,这几天他是见了沈家家主几面,据说那双靴子是他家二郎不知道从哪弄来的……
这个他倒是不羡慕,严二郎别的不说,在对他爷娘上面是丝毫不含糊的,只要出门,不管去哪都要给家里人大包小包带一堆东西。有用的没用的,反正都要有的。
但那双靴子是怎么个不一样来着,好像是有什么特别的用处……
哎,怎么想不起来了。严父被勾起了好奇心,顺着严二郎的心意问:“有什么不同?”
“我听小妹说了,那靴子是沈二郎从东山州弄回来的。前段时间沈二郎不是不在淮陵吗?我估计就是去了东山州。”
“那跟你有什么关系?”
“诶呀,阿爹你先听我说完嘛。”严二郎晃了晃他阿耶的手臂,又道:“我听说,那靴子的底上是用一种特殊的胶做的。”
“哦?”
严二郎揣摩着他父亲的心思,继续趁热打铁道:“那胶做成鞋子,据说穿上又柔软又防滑。咱们现在穿的木屐和锦靴,完全不能比。”
“真有你说的这么神奇?”严父半信半疑地问。
“我还能骗阿父不成?”严二郎反问。
“那胶叫杜仲胶,是从杜仲树的叶子上提炼出来,又经过许多复杂的步骤,才能做出来的。阿耶你记不记得去岁,大巫到东山州赈灾治理水患……”
这么一说,严父确实有了点印象。当时乌菏在东山州赈灾的事情一出来,朝堂上下一片哗然。
那么一个我行我素、睥睨跋扈的人去了东山州那个穷山僻壤的地方这件事本身就足够离奇了,更不用说他还同当地官员一起去到受灾最严重的一线治理水患。
这简直惊掉了全国人民的下巴。哪怕有天乌菏兴致来了废掉皇帝,自立为王,南诏从此改朝换代,都不会比这件事更让人惊讶。起码后者人们真心觉得是乌菏会做出来的事。
“那会儿大巫不是派人开辟了一个杜仲林场吗?阿耶你还跟我和大哥研究,说种这么多的杜仲树是要干什么。”严二郎提示道。
“我想起来了。”严父捋了捋胡子,“就是这个林场?那什么杜仲胶底,就是从这个林场来的。”
“对啊。”严二郎点了点头,又道:“有大巫在,这杜仲胶的用处肯定是没有假了。”
“阿耶你看,现在整个淮陵就他沈家一家有那杜仲胶底的靴子,风头都让他们给占尽了。咱们家又不比他沈家差,凭什么他沈家占了先。”
这话倒是说到了他心坎里。他和沈家家主自小就认识,从在书院那会儿,两个人就在争第一。后来娶妻生子,各自继承了家族的重担。现在一把年纪了,不能像年轻气盛时候那样争个高低,但暗地里都各自较着劲呢。
别看沈老头一副温文尔雅的和善模样,都是装出来的。不然他前日见了我,怎么明里暗里都是在跟我显摆他那双杜仲胶底的靴子?
严父气得吹胡子瞪眼的,心道:我当时只道那老头是在跟我炫耀他家二郎,没想到是在这儿等着我呢?
这他能忍?
严二郎见自己父亲这副模样,就知道事情多半能成。但他没有嘚瑟,依旧摆出那副循循善诱的模样,对严父道:
“三妹刚刚还和我说了,说想要一双和沈家娘子一样的靴子。眼看就要到冬天,一下雪路上又湿又滑。若是有了这么一双靴子,出门都方便许多。”
“就算是我们几个小的不穿,爹您有了这双靴子,冬天里出门也能少受点罪啊。”
严二郎一边说,一边打量着父亲的神色,见严父板着的脸上露出几分松动,他立马趁热打铁地继续说道:
“而且这事宜早不宜迟。阿耶你想啊,杜仲胶底这么好的东西,日后肯定要受到人们追捧的。现在市面上还没得卖,咱们若是抓紧这个机会,说不定能大赚一笔呢!”
“你说的确实有几分道理……”严父不出意外地被说服了。看见自己儿子说得头头是道,连自己都觉得很有见地,严父也很是骄傲。
但一想到他又要在外面忙乱几个月不回家,严父这心里又不畅快起来。
面上还没成形的笑容下一秒就收了回去,严父瞪了一眼还在身边陪着笑的儿子,没好气地道:“我就给你两个月的时间,两个月之内必须回家。你娘还等着跟你一块过年节呢。”
“我晓得了。”严二郎痛痛快快地应下来,“我像阿耶保证,用不了两个月我就回家!”
“这还差不多。”严父哼笑一声,看儿子三步并作两步地窜出了花厅,去自己院收拾行李去了。
“这小子……”
其实不仅是严二郎,沈父在收到谢虞琛派人送过来的几双鞋底后,也生了做生意的心思。到了沈家这般境地,基本就看不上做生意的小打小闹似的收获。
但作为沈家家主,他看得比沈元化这种年轻人要深远得多。虽然他摸不透自己这位义子的心思,但他清楚杜仲胶的用处远不止一双鞋底。
就像对方最开始鼓捣出来的名叫“水泥”的物什一样,听起来不起眼,不过是些石头和砂子的混合物,好像没什么大不了的。但能起到的作用却不可估量。他前些日子还收到消息,说是朝廷要重用这水泥,打算从国库拨一笔款,修一条自北向南的商道。
这条商道一旦修起来,不知道有多少人因此受益。南北一打通,别说是运送粮食,万一哪天天下不太平了打起仗来,朝廷派兵也要快个十天半个月的。
因此沈父相信,杜仲胶的作用也绝不仅限于此。所以无论如何,沈家都必须和谢虞琛搭上线。哪怕只是作为商贾,把杜仲鞋底从东山州贩卖到别的地方。说不定在未来的某一天,就能起到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作用。
对于沈父的这个决定,沈家里其实有人并不满意。簪缨世胄,高门巨族,怎可自降身份,同那些平民百姓一般,去做贩夫走卒才会做的事情。
这些人私底下的牢骚,沈父也只是置之不理,装作什么都没听到。毕竟这么大的家族,出几个没脑子拎不清的人,简直是再正常不过了。
他从前就常和家里几个小辈说,“不要总觉得你们是沈家人,出身高贵,就自命不凡,觉得自己是天下第一等的人物。”因为沈父清楚,沈家若是只局限于从前的荣耀,恐怕所谓的百年世家,也就只剩下百年了。
这几天,沈父斟酌着字句写了一份极有分量书信,郑重其事地交给沈元化,让他备好礼,带着自己的这份书信再跑一趟东山州。
第95章
沈元化对于自己父亲的要求倒是没有多抗拒, 左右他对于谢虞琛这个人是极为喜爱的。
不仅是因为谢虞琛经常能拿出一些人们闻所未闻的新鲜物件,沈元化有时候自己都想不明白是为什么。可能有些人就是有一种独特的、让人忍不住想要交识的魅力。
唯一让沈元化不满的,就是他好不容易一路辛劳地从东山州赶回家, 结果没过几天, 父亲竟然又要他再去一趟东山州。
“就不能托人捎个消息给我, 我就在东山州待着了,还让我多跑了两趟。”沈元化同小厮抱怨道。况且从东山州到淮陵的路也不是那么好走的。
前几月同谢郎一同去东山州的时候还能走水路, 但现在这个时节贺平镇那一段的水流, 湍急得别说是行船了,就是那些大牲口想靠近喝口水,都得掂量一下会不会被水流卷走。
现在他想去东山州,要么就是绕一段路,过了贺平镇在乘船东行, 要么就只能乖乖地走陆路。
想起东山州那段颠簸崎岖的山路, 沈元化由衷地深深叹了口气, “也不知道我阿耶是怎么想的, 偏偏选在这个时候。”
“……算了,阿文, 帮你家郎君我收拾行李吧。”沈元化一脸生无可恋地倒在贵妃榻边的软枕上。
一旁被叫做“阿文”的小厮赶紧应了一声,招手从屏风外叫来两个人,到沈元化的院子里收拾行囊去了。
沈父不是没跟沈元化推心置腹地分析过利弊,奈何沈元化天生就缺了那根弦,也没有他爹那般敏锐的危机意识。在他看来, 他喜欢沈郎这个人,就坦坦荡荡地跟人家做朋友就是了, 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
“算了,反正我也搞不明白阿父是怎么想的, 照做就是了。”沈元化靠在贵妃榻上,理直气壮地想道。
谢郎那边生产出来的杜仲胶需要卖到别的地方,刚好沈家有钱有门路。如果谢郎愿意的话……应该也算是两全其美的事吧。
对于沈元化心里的想法,谢虞琛难得地与他保持了一致。
沈元化这个人的心思很简单,没有那么多复杂的弯弯绕绕,沈家家主虽然是个老谋深算,走一步看三步的人,但为人大致算得上坦荡。
现在沈家急切地想要和他合作,自己也看重沈家的名望和人脉,和那些不清楚来路的人相比,沈家算是个不错的合作伙伴,起码谢虞琛能保证他和沈家之间不会互坑。
至于沈父在信中的内容,姿态算是摆得比较低的,没有拿自己所谓的“义父”的身份说事,而是把谢虞琛摆在了一个和自己相同的高度,和他商量合作的具体意向。
以沈父的身份,面对谢虞琛这么一个晚辈,摆出这样的态度,也算是前所未有了。
沈元化到达东山州的速度算不上快,在他之前,早有嗅觉灵敏的商人闻到的商机。只是谢虞琛这个人平日里神龙不见首尾的,普通人找不到门路,有的甚至寻到了关泰初那边。
这些人中,大部分还是想要直接卖杜仲胶的鞋底,一来方便运输,二来成本也低,那些世家郎君娘子买回去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做什么颜色、款式的靴子。
制作成品的靴子谢虞琛现在已经不奢望了,前些日子建成的那个作坊就是最好的证据。
一个单个的作坊生产力实在有限,光是乌菏一个人的订单,作坊里的绣娘工匠们就累了个够呛。若是全部由自家的作坊生产,排队的顾客怕是得等到天荒地老。
这个作坊就只选择性地接一部分主动找上门的单子。赚得钱足够维持作坊运转就行,谢虞琛基本不留着,利润都留给了作坊里的绣娘们。相当于他提供一个工作的地点和原料给里面工作的绣娘而已。
现在整个南诏,就只有他这儿能生产杜仲胶。放眼全国,都是独一份的生意。但单东山州一州的生产力,实在是没办法满足市面上的需求。直接售卖杜仲胶底实属没有办法的选择。
虽然如此,但谢虞琛自己是不太愿意这么做的,他还是希望能给东山州当地的百姓创造更多的赚钱机会。
东山州的偏僻贫瘠在全国都是出了名的,百姓赚钱的门路少得可怜,好不容易有了一个杜仲林场,谢虞琛想着尽可能多地让林场为东山州创造些价值。
只是这个价值还不太好创造,若是制造成品靴子,生产量跟不上,而且也不是随便谁都有这门手艺。但只卖胶底,又不符合谢虞琛的要求。
思来想去,最后还是让他给想到了办法。制作靴子比较困难,但做一个鞋底还是很简单的。
谢虞琛之前在乡下拍戏的时候,见过村里比较年长一点的阿嬷制作鞋底,看起来并不需要多复杂的步骤。
老人家生性比较节俭,用的布料都是平常搜集起来的一些零碎的布头。先把布料拼接起来,再在鞋底外围用锥子钉一圈孔,最后用一根长针把碎布料缝在鞋底上面。基本就大功告成了。若是手艺精细一点,还会在外面包个花边什么的。
阿嬷们还会把鞋面和鞋底进行最终的缝合,但这就不是他们需要在意的了。
谢虞琛想着,完整的鞋子做起来比较麻烦,但这个鞋底还是比较好做的。需要的工具简单,也不费时。手艺娴熟一点的,一天就能做出好几双鞋底来。还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缝制不同的毛皮和布料。
而且只制作鞋底的话,也不需要专门的作坊。人们从谢虞琛这儿领了胶底,带回家就能做,做完之后再拿到谢虞琛这儿结账就行。
最开始,谢虞琛规定能做这份活计的必须是现在在林场做工的工匠们的家眷。倒不是有什么其他的原因,主要是这份活计不需要任何的成本,若是有人领了胶底后,自己带着东西昧了去,他拿这些人也没有任何办法。一对胶底值不少钱呢。
不过这个倒是谢虞琛多虑了,能有一个赚钱的路子,大家伙都很珍惜。
而且在现在这个年代,可能是因为几代人都生活在同一个地方,民风还是比较淳朴的。即使是比较贫穷的地方,小偷小摸的事情也很少发生。
所以没过多长时间,谢虞琛就放开了这项规定。只要手艺过了管事的眼,再有两个同村的人作保,大家就都能赚这份钱。
告示一贴出来,立马就有几个妇人跟管事报了名,领了两双胶底回去。
东山州下属各个村县贴告示的地方,现在都成了人们最关心的地方了。每天有事没事都要过去看一眼,生怕自己错过了什么赚钱的路子。
前些天这个活计还只有林场工匠的家属能做的时候,可把同村的其它妇人们眼馋坏了,纷纷抱怨自家丈夫当初不能出息一点,被林场选人的管事选了去。要不然她们现在也能靠纳鞋底赚钱了。
别的不说,她们乡下人家的妇人做这些可是手到擒来。一家老小的衣帽鞋袜,哪个不是出自自己的手。若是笨一点手上活计不好的媳妇,在村里可是要受到别人耻笑的。
盼星星盼月亮的,众人好不容易盼来了这张告示,林场送到各个管事手里的胶底当天下午便被他们领了去。
饶是如此,还有许多人来晚了没领到胶底,最后只好垂头丧气的离开,走之前不忘央告管事明天一定要给她们留几双。
做这个鞋底首先要有个扎孔的长针。谢虞琛当初在村子里看到的阿嬷们都是用一根铁锥,但在这个年代铁制品还是很昂贵的,铁锥大家怕是用不起了。
不过这可难不倒大家伙。有人从山里砍了一种材质很硬的老竹子,削尖了做成竹锥,扎起孔来也很是顺手。还有人用牛骨在石头上磨成了骨针……
形形色色的方法各有千秋,就连谢虞琛听说之后,都不由地感叹了一句人民群众的智慧还真是伟大。
除了杜仲胶底,谢虞琛这段时间又琢磨起了轮胎的制作。只不过比起鞋底,轮胎的难度明显大了几个量级。谢虞琛找了好几个木匠,按照他给的图纸制了模具,但得到的成品都不太理想。
到最后谢虞琛直接放弃了自己制作,让人放出消息,就说自己现在想要用杜仲胶制作一个能用在马车上面的车轮,若是有人能提出有价值的意见,赏钱一贯;若是能制出成品,不仅直接赏十贯赏金,而且林场还会聘用他为技术顾问,每月工钱都有半贯。
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谢虞琛给出的这个条件足以算是重赏了。消息放出去后,林场那边招揽来不少手艺高超的木匠。谢虞琛直接把这些人组成了一个小组,专门负责包括轮胎在内的各种模具的开发。
后世空心的轮胎以现在堪称简陋的技术还生产不出来,谢虞琛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实心的轮胎。但一个车轮光用杜仲胶制作的话成本不免太高。
最后还是几个工匠想出了一个办法,大致就是把一个车轮分成三个部分。最外面的自然是一层寸许厚的杜仲胶,刻上各种防滑的花纹,裹在最里层的硬木上面,中间则用一些比较柔软的物质作为填充。
谢虞琛听到这个办法之后都有些惊讶。这几个工匠的办法虽然听起来简陋,但却奇迹般地满足了一个合格的车轮应该拥有的全部条件——
最里面的硬木让车轮有了足够的支撑力,中间的填充物和外层的杜仲胶既做到了让马车减震,又可以让车轮承受更大的形变。
如果不是见过了后世的车轮胎,连谢虞琛都会认为这个方法是最优项了。
因为几个匠人都说这个法子是他们众人一起想出来的,所以谢虞琛很大方地给他们每人都拿了十贯的赏钱。若是他们愿意留在作坊,职位就是谢虞琛之前说好的每月半贯钱的“技术顾问”。
若是不愿意留下来,谢虞琛也不强求,以这些人的技术,不管去到哪里都不会愁一口饭吃的。
不过凭心而论,谢虞琛还是希望这些人能留下来。在这个年代,一个优秀的技术人才有多难能可贵,不用说都清楚。更何况谢虞琛的野心还不止如此。
早在几个月前在榆林的时候,谢虞琛就有过发展科学教育的念头。后来在香水作坊的那个学堂成功创办后,更是坚定了他这个想法。
第96章
前几天谢虞琛也和乌菏提过这件事。可能是杜仲林胶的大获成功让众人看到了科学技术的重要性, 这段时间在其他地方,也有不少人提出了和谢虞琛类似的想法。
他们这些人可是眼睁睁看着东山州一步一步发展起来的。别说是京城那些精明到头发丝都成精了的官员,就连地方州府的主官们, 他们也心急啊。
想想看, 东山州比起他们来是要钱钱没有, 要地地也没有。在众人印象里就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这才过了几年啊,就大变样了。
像现在全国上下新建了十几座的水泥作坊, 最开始就是东山州建起来的。今年入秋又搞出一个什么杜仲胶来, 眼看着又是棵金灿灿的摇钱树立起来了。
现在东山州又是铺官道,又是建堤坝的,听说明年开春还要重修城墙,可是出尽了风头。前段时间有人还算了算,估计等明年开春考评百官的时候, 东山州从户口不足两万的下州摇身一变升到了中州、甚至是上州也说不定。
东山州的刺史他们是见过的, 又黑又瘦的一个小老头, 也没什么家世, 不然也不会被打发到东山州那么一个穷乡僻壤的地方去。
那时候大家都以为,恐怕以关泰初的门第, 东山州刺史这个职位就是他为官生涯的尽头了。没想到短短两年过去,关泰初这个从前许多人都看不上眼的人,竟然隐隐有了压他们一头的架势。
这段时间百姓们忙着秋收晒谷的时候,许多地方的府尹刺史也没闲下来,到处托人打听消息。最后终于知道, 据说东山州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发展起来,都是因为手上有常人所不及的技术。
这消息乍一听有点离谱, 毕竟从前百工匠人,对于他们来说是很不入流的存在。结果东山州就凭借着这些他们看不上眼的人压了他们一头?这叫众人怎么相信。
不过细细一想, 又好像有点道理。水泥他们自然见过,这年头,谁管辖的州府还没用水泥铺过路,修过城墙呢?至于那杜仲胶底制成的靴子嘛,那些门第比较显赫的官吏也早就穿上了。
这两样东西貌似还真不是那么容易能制出来的,反正要是让那些普通的百工匠人去,他们肯定研究不出来。这么一看,那些技术的作用确实不小。
众人这么一想,只觉得茅塞顿开。不止是各地州府,就连京城中,类似的论调也隐隐有发展流行的趋势。
只不过相比起谢虞琛,这些人的想法要更保守委婉些,还停留在要招揽有才干的工匠上面。但谢虞琛知道,单单只是招揽工匠,这样做是根本不够的。
科学不同于技术。如果让谢虞琛选择,他会让人先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然后再用学到的东西,去研究和开发可以投入到生产中去的、实用的技术。这些实用的技术又能反哺理论。
用这种方法培育出来的人才,不仅懂得实用的技术,而且明白某个技术背后的原理是什么。
所以在后世,才会出现偶然地打开浩瀚科技里的其中一扇大门后,便能随之探索出无尽的知识和技术。
可能在当前生产力的条件下,社会还没有发展到需要更高深的科学理论的时候。但谢虞琛清楚,这条道路是科技发展的必经之路。
就像播下了一颗科学的种子,只等到水分充足、光照良好,满足了种子发芽的所有条件后,这颗不起眼的种子就会发荣滋长,甚至可能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之前谢虞琛就和乌菏提过要给那些技术类人才封个官职什么的,在如今的风潮下,也变成了可能。
原本朝中设有工部,下辖四司,工部司就是负责主管工程建造和工匠标准的,里面的官员多少也懂一点相关的知识,但这和谢虞琛所说的技术类人才完全是两码事。
他所说的这个官职,完全是为了研究各项科学技术而存在,比起工部官员,反而倒更像是翰林院里的学士。
不过这个目前还只是谢虞琛的一个设想,想要培养一批对标翰林学士,具备那般文思才干的理工类人才,可不是一年两年能做到的。
谢虞琛打算先把手头现有的人才整合一下,不管是进行更进一步的培养,还是怎么样,反正得先利用起来,不能让他们就做着和普通工匠一模一样的事情。
就像之前跟着谢虞琛泡在实验室里的那几个小吏,现在已经开始研究起了杜仲胶在不同硫化程度下的形态。具体的成果谢虞琛还专门抽空去检查了一遍。
他过去的时候,几个小吏正穿着统一的服装在实验室奔忙。有的在纸上记录数据,有的正往容器里添加试剂,还有的因为实验结果一直不尽人意而陷入了深深的自闭中。
谢虞琛路过此人,正巧看到他蹲在院子门口,一脸悲催地薅着地上的野草。
但不管怎么说,他最初设立的这个实验室已经初具规模。前段时间高薪聘请的“技术顾问”,之后也可以走类似的发展路线,专门建个工坊,研究不同的杜仲胶制品云云。
除了像这类一样已经具备相关知识的成熟工匠,谢虞琛还打算培养一些新人。现在林场的规模只有千亩,可能还看不出来什么,但将来但凡扩建或者在别的地方开个分场,他们就是不可或缺的资源。
当然,这批人的培养就不可能像在榆林的香水作坊一样,由谢虞琛自己出钱了。
前段时间他和乌菏商量了这件事,最后决定从林场之后的利润里抽调出一些银钱出来,专门用作这一部分的开支。相当于官府出资培养这部分人。
其他人自然是没有什么异议的。唯独关泰初一个人哭丧着脸。现在杜仲林场的生意如日中天,他甚至都已经想好用这笔钱,等明年开春之后,先把境内经常泛滥决堤的河流给好好治理一番……
然后再修几条水渠,前段时间谢郎鼓捣出的那个筒车正好能派上大用场。最后再组织百姓去开垦东边那一片的荒田……
再等两年,他们东山州的耕田数量怕是能翻一番也说不定。
但决定这笔钱用处的谢虞琛和乌菏,哪一个都不是他能惹得起的,关泰初有苦难言,连脸上的皱纹都好像愁多了几条。
最后谢虞琛只好笑着安慰他,让他不用担心,林场将来的利润足够他完成这些计划,况且……
“这些利润原本就是要上缴一部分给中央的,不是吗?”谢虞琛面上带笑,在关泰初看来多少有些不怀好意。
好像是这个道理啊。关泰初转念一想,这些钱原本也不全由州府分配,除了税收以外,多多少少都是要上交给朝廷的,现在抽调一部分办书院,朝廷总不好再伸手问林场要钱了罢。
东山州前几年的税收一直都是入不敷出的状态,别说是上缴了,好几年都需要朝廷额外拨付几笔赈灾的粮食。现在好不容易有了点钱,总不能继续赖着不给。
不过即使是刨去税款,林场创造出的利润依然是一笔巨额的财富,不然关泰初也不敢一下子就设想那么多有的没的。
就单是这段时间靠卖杜仲胶鞋底的利润,就够他把官府衙门从里到外地修缮一遍了。更不用说杜仲胶的用处还远不止目前这些。
现在的东山州,几乎家家户户能看到有人一手拿着一根略粗的锥子,一手拿一块胶底,都在忙着制作鞋底。
若是照往常,秋收结束后人们就基本闲下来没什么事做。在村子里,经常能看到三三两两的人,或蹲或坐地闲聊。
妇人们手里好歹还拿着几缕麻线在搓麻绳,那些汉子们便闲得无事可做了。不过秋收忙碌了那么些天,也是时候该歇一歇。
但现在,原本属于他们的闲适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家里从母亲到媳妇再到闺女都忙着钉鞋底赚钱,你一个大男人跑去和人闲聊胡扯?这也太不像话了。
所以这段时间,家里的男人们基本都被剥夺了闲聊的权利,被自家妇人们指使着,不是拿着做好的鞋底去县里头换钱,就是拿了锥子坐在院子里给胶底钻孔。
“缝布底的活计你做不了,给胶底戳眼总会吧?”
“你手上的劲儿比我和娘大,你和爹钻孔,我们缝鞋底也能快一点。”
“隔壁刘三郎他们家昨天做了六双鞋底,算下来就是将近二十文钱,够买多少斤粟米!我做事可不比刘三郎他媳妇慢,咱们今天争取也做六双鞋底。”
“明年咱家二郎就该成亲了,这样的活计也不知道能做多少时日,这几天咱辛苦一点,多做点鞋底。明年二郎也好说亲不是?”
……
诸如此类的话在东山州附近村县的人家家中已经是司空见惯了。
毫不夸张的说,杜仲胶底现在已经几乎承包了东山州百姓的大半的闲暇时间。但饶是如此,他们生产出来的杜仲胶底依然赶不上每天过来贩货的商队需要的数量。
杜仲胶底产量还没上来的时候,从各地赶过来的商贩基本上要在东山州住个十天半个月,才能等到自己的货物。有时候运气不好,前面排着的商贾比较多的话,在原本的基础上还要再多等十来天。
这件事乍听来好像是天方夜谭,但只要仔细一想就能明白,现在整个南诏就只有东山州一个地方产杜仲胶,但全国那么多州县,那些世家公子郎君却是个多么庞大的消费群体。
而且杜仲胶底制成的靴子,又不像是什么瓷器字画一类供人观赏把玩,放回家收藏的物件。它是一个人们日常生活离不开的消耗品。
马上就要冬天了,那些自诩风流的世家郎君们,游山宴赏雪的宴会不得办起来?这么冷的天,总不能再穿木屐了吧?脚指头不得冻掉了。
大家一出门,别管是东家的郎君还是西家的娘子,都穿着杜仲胶底制成的靴子。大家都有的东西如果谁没有,那岂不是很不合群?而且也意味着这个人没有赶上流行,落伍了。
更不用说其它鞋子哪有杜仲胶底制成的靴子好,不仅防滑防水,还暖和,简直就像是专门为游山赏雪而生的一样。
如此庞大的需求下,就不怪各地的商贩排着队地来到东山州,即使是等十几天的时日,也要多贩一点鞋底回去了。
哪怕一时半会儿卖不了那么多,那也能屯着啊。那些郎君娘子们又不是一年只穿一双鞋,以杜仲胶底的受欢迎程度,根本不愁卖。
相比起杜仲胶底的大受欢迎,用杜仲胶制成的车轮就没有那么畅销了。一来是轮胎的价钱不像鞋底那么低,稍微富裕一点的人家就能消费得起。这年头拉车的牲畜也很贵的。
二来是大家再怎么奢华富贵,马车的车轮都长得差不多。这个杜仲胶制成的轮胎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除了上面的花纹复杂了点,看起来挺好看的。
但再好看的轮子,难道还能比我家紫檀木制成的车轮更金贵不成?
肯定不行吧,所以我还是选择我的金紫檀木马车。
对于这一点,谢虞琛也早已想到了对策。杜仲胶底的靴子刚流行开的时候,即使有沈家这么一个行走的广告牌,但还是有很多人不买账。
就算是皇帝也穿这种靴子又怎么样?我看乌菏可是不爽很久了,凭什么我要那种人穿同一款靴子。
第97章
最后, 让他们摒弃了对乌菏的不爽,穿上杜仲胶底的靴子,完全是因为乌菏给金甲军也制备了一批同款的靴子。
如果乌菏是独断专行的代名词, 那么金甲军在他们的眼里, 就是乌菏的鹰犬走狗, 路过要偷偷在背后“呸”一口那种。但架不住那杜仲胶底的靴子,穿在一众金甲军脚上是真好看啊。
杜仲胶靴底的价钱是众所周知的不便宜, 而且即使是有钱, 也不一定就能立马买到。吴家的大儿子,在吏部任职,正三品的尚书身份,据说都也是等了十好几天,那杜仲胶底的靴子才套到了他脚上。
众人心里一寻思, 寻常人费好大力气才买回来一双靴子, 乌菏却给他手底下的金甲军每人都配备了一双, 这不明晃晃地向他们示威炫耀呢?
什么意思, 说他们买不到这杜仲胶底的靴子?还是说他们连自己手底下的人都不如?
这口恶气他们能忍下来?
现在,立刻, 马上,他要看到那杜仲胶底的靴子摆在自己眼前,而且要比金甲军脚上那些,不,要比乌菏穿的那双还要精美华贵。
他们现在是不如乌菏的权势大, 但若是比起家藏底蕴,乌菏那孤家寡人怎么和他们这种传承百年的世家相比?
买, 一定要买最好的。里子要最贵的皮料,鞋面要用最华美的锦缎。而且还要买他十双八双的, 每天换着不同样。
或许最开始,这些人只是因为某种莫名其妙的攀比心理,为了和乌菏打擂台,才争相购买起了杜仲胶制成的鞋底。但随着时间经过,众人对于杜仲胶靴的想法,也不再是原先这么回事了。
这几天秋雨连绵,一天寒过一天。即使衣服穿得厚厚的,出门之后也忍不住先打一个哆嗦。在工部任职的裴英撩开门帘,踏进屋门后,在原地跺了跺脚。
厚厚的杜仲胶底与水泥地面相碰撞,发出几声沉闷的声响。裴英把脖子往衣服上镶的一圈毛领里缩了缩,忍不住在心里感慨了一句道:这天气可是一天比一天冷了,也不知道衙门今年的炭火什么时候开始供应。
不过这杜仲胶底的靴子可确实是个好东西。特别是这段时间天气阴冷潮湿,他脚上的这双靴子没少发挥用处。
坊中成衣铺子里的小厮刚把制好的靴子送到他府上的第二天,京城就下了半日的雨。雨势虽不大,但也麻烦的很。若是从前,回家的那条青石板路早已湿漉漉的不能走人了。
但现在有了杜仲胶底制成的靴子,就再没有了这方面的烦恼。只要不是没过地面的积水,随便怎么走,进门后脚上都是干爽利落的。
往年的这个时候,日子可没有这么好过。裴英感叹了一句,把雨具收到一旁,准备处理今日的公文。
刚坐到椅上,裴英又忍不住后悔道:早知道就不跟那位巫神大人置气,白白耽搁了那么些天,才穿上这杜仲胶鞋。
前段时间京城一天能下三四场雨,他就穿着那双厚一点的布底靴,每天往返于自己的府上和衙门,那叫一个狼狈啊。
说起和乌菏之间的恩怨,裴英是没有的。一来乌菏没有罚扣他的俸禄,二来金甲军没有踏进他的家门。况且他一个从五品的郎中,平常连见乌菏一面的资格都难有,能有什么龃龉。
平日里他对于自己顶头上司的怨气,恐怕都比对乌菏的大。不管乌菏是暴虐恣肆,还是独断专行,人家又没有招惹自己。但他耽搁这么长时间,每天都能听到说杜仲胶底鞋有什么什么好处的话,就是自己穿不上,可全是因为他那位顶头上司。
工部的前任尚书,是那位曾是先帝太傅,一贬再贬的三朝老臣蔡景的姻亲。今年开春的时候辞官致仕,但接任他的仍然是他们那一派的。或者说,整个工部基本都是同一阵营的人。
像裴英这种中立派的,反而是极少数的个例。这也就难怪裴英在这个位置上做了这么些年,不仅没有受到上司的重用,反而被不断边缘化的原因。
他虽然融入不了蔡景一派,但既然在工部任职,面子上的工程还是要做到位的。比如顶头上司厌恶乌菏脚上的新款靴子,他总不能穿着对方的同款大摇大摆的走进工部的衙门。
不过好在前几天工部尚书的脚上也穿上了杜仲胶底的靴子。要不然这阴雨连绵的深秋,裴英等一众人还是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其余同僚穿着杜仲胶底的靴子,羡慕人家能自由自然地行走在被雨打湿的路面街道上。
裴英听说,蔡景大人一派的官员们之所以会改变自己的立场,穿上巫神大人同款的杜仲胶底靴,是因为受了巫神大人手底下金甲军着装的刺激。
裴英在心中默默感谢了一下巫神大人的金甲军士兵们。感谢诸位之前的付出,我裴英今天才能穿着杜仲胶底的靴子,一脚踩过地面上大大小小的水洼。
祝金甲军的每一位士兵,下次在查抄哪家大人的府邸时,都能捡到几样没有登记在册的宝贝。
虽然裴英一点也不想跟金甲军的各个首领打上照面,但这并不影响他在内心给予对方最真挚的祝愿。
不过,就算是放眼全国的军队,即使是皇帝的禁卫军,恐怕都没办法和巫神大人的金甲军相提并论。
金甲军在选拔的时候,各项条件就是最严苛的。身高不够不行,力气不大不行。就连面上有明显的胎记或是疤痕,也会被选拔的官吏给刷下去。
经过这么多项条件筛选出来还不够,要成为组建金甲军的一员,还要经过了极为严苛的训练。
金甲军走在街上的时候,所有人的动作整齐划一,身上的甲胄坚固,闪烁着寒光,光看着就觉得气势雄壮磅礴。现在又穿上了统一的制式皮靴,手操兵戈,大马金刀地走在街上的时候,气势就更帅了。
裴英想了想那些宽肩窄腰,身材高大的金家军士兵们,再一看自己大腹便便,腰带快要勒不住腹上赘肉的上司,沉默而深沉地轻轻叹了口气。
对于杜仲胶制成的车轮,谢虞琛抱着既然你不让我上饭桌,我就干脆直接把桌掀翻再换一个的想法,决定不在权贵人家的马车、牛车上面绞尽脑汁。
不管再怎么和那些紫檀木、金丝楠木卷生卷死,杜仲胶的金贵程度也还是比不过对方的。
既然让大家接受在名贵的马车下面安两个杜仲胶制成的车轮很难,那我直接换个赛道,不在马车上面下功夫,而是研究一个新的代步工具,让它直接和马车竞争不行吗?
这不比让杜仲胶车轮和紫檀木车轮竞争强多了?
谢虞琛说干就干,当天便开始研究起适合这个时代的代步工具。首先,先排除需要燃油的汽车,别说是燃油车了,就算是蒸汽车他现在也搞不出来。
抛开这两种,再除去用牲畜做动力的,也就只剩下用人力驱动了。不过现在也有用人力的交通工具,轿子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但轿子是纯靠人去抬的,和谢虞琛想的人力车还是有很大的差别。
他现在能想到的人力车,也就是那种后面带座位的三轮车,还有民国时期从日本引进的人力黄包车。
自行车当然也是人力车,但自行车最开始就被谢虞琛排除在了考虑范围之内。
现在别说能坐得起马车的,就算是能雇得起轿子的,那都不是寻常人家。而以现在的生产力,即使是造一架最普通的自行车,价钱也是相当不菲的。
普通穿短衣的人肯定是消费不起。他们宁可用自己的两条腿,用一天的时间走十几里路,也不会去从掏那个钱买辆自行车。
但他总不能让那些身着广袖长袍,衣袂飘飘的公子少爷,顶着寒风酷暑的天,在路上蹬自行车吧?
热不热冷不冷的先不说,万一郎君们价值千两的漂亮衣袍,被风一吹绞进自行车链条或着是车轱辘里,然后扑通一声摔倒在地上……
衣服废了还是其次,关键是那画面也太难看了。
如果真发生了这种事情,谢虞琛敢保证,以现在人们对于自己面子和名声的看重程度,这位倒霉的郎君,起码在未来的好几年之内,都不会再有脸参加任何一场宴会。
这种事情不用多,哪怕只发生一例,都够自行车的声名尽毁,这门生意也黄得不能再黄了。说不定连谢虞琛这个自行车的发明者,也会遭受到那位倒霉郎君家里的打击报复。
而且自行车还不像三轮车和黄包车那样,有挡雨挡太阳的顶棚。也就是说人们出门想骑个自行车,还要提前看看今天的天气怎么样。
太阳太晒不行,太冷也不行;下雨下雪不行,刮风也不行。
这样看来,自行车的限制太多,也就是谢虞琛这个现代人对于自行车接受良好。但凡随便在街上拉一个人问问——
如果有一种交通工具又不能遮风挡雨,价钱又贵,还有衣摆被绞进车轮摔个大马趴的倒霉风险,你会选择用这种交通工具出行吗?
百分之百人家会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别说买了,就算是白给,人家都得考虑一下要不要收,收了有什么用处。
除了自行车,剩下的黄包车和三轮车在谢虞琛看来各有优劣。三轮车的各项性能自然比黄包车要好,但制造三轮车起码需要一条完整而坚固的链条。
就这么一根链条,别看它在后世是一件稀疏平常的东西,但它们的基本结构可一点都不简单,什么链板、芯轴、销轴、滚珠的,以现在的生产力来看,简直是故意为难人。
更不用说链条这玩意儿还是个容易坏的东西。若是不能生产出完全一样大小的链条来,那么修链条也是件麻烦事。总不能只要链条的其中一节出了问题,就让人家吧一整根链条都换掉吧?那成本也太高了。
这么小,这么精细的一个物件,要让人手工锻造出来的都完全一模一样,难度不亚于去谢虞琛制造能打气的车轮胎。思来想去,谢虞琛还是决定先考虑简单的,也就是后世的黄包车。
说到这种人力车,其实它的构造一点也不复杂。
把黄包车分成两个部分,后边是坐人的座椅,旁边有两个铜制或者是铁质的大车轮,顶上有一个椭圆形的、可以拉下来和推上去的大棚,用来遮挡太阳和雨水。
在座椅的下方,有延长出去两根长柄,中间用一段横木相连。这就是人力车的前半部分,车夫就是在这个位置拉车。
在很早以前,不管是古代的中国还是其它地方,就都有结构类似于黄包车的工具出现,用来拉人和拉货都有可能。
谢虞琛坐在书桌旁画了一张简化人力车的图纸,打算先做一个结构最简单的来试试水。若是效果不错,就再往上加一些刹车、喇叭之类的零部件。
拿起画好的图纸,谢虞琛一边扇了扇风加快墨水风干的速度,一边向旁边的余小郎介绍着纸上这种新鲜玩意儿的构造和原理。
他当然不可能说这张图纸是抄袭了后世民国时期的黄包车,只好说是自己曾经在某个地方看到,人们用类似模样的木板车拉货时,才突然有了灵感。
余小郎看着谢虞琛手上的图纸,歪了歪脑袋有些疑惑地问道:“如果那些大人物知道自己坐的车来源于那些贩夫走卒们拉货的车子,他们不会生气吗?”
“没关系,他们不会知道的。”谢虞琛有些狡黠地笑了笑,然后做了一个“嘘”的动作,轻声道:“我只告诉你一个人,你我都不说,我们把这个秘密埋在心底,怎么样?”
余小郎一脸认真地用力点了点头,怕不够,还又补充了一句保证:“我保证不和任何人说。”
“即使是巫神大人问你,你也不说吗?”谢虞琛眨了眨眼。
“也不说。”余小郎坚定道:“就只有谢郎和我两个人知道。”
“好孩子。”谢虞琛笑着摸了摸余小郎的脑袋。
乌菏对余小郎可是很不错的,这回他从京城来东山州,还专门让人买了许多京城中和他差不多年岁的郎君都爱玩的玩具,送给了余小郎。
别说是收到乌菏亲自送的礼,就算是他今天谁给个好脸色,这人都得私底下偷着乐个好几天,但饶是如此,余小郎也还是站在了谢虞琛的这边,可见他对谢虞琛的态度坚定。
“不过既然已经有了类似的车子,那为什么没人用它来拉人呢?”余小郎有些疑惑地挠了挠头。
谢虞琛“唔”了一声,为什么这种人力车最开始没有在中国和其它地方推广风靡开来,取代轿子成为人们代步的交通工具,估计是有这么几个原因。
一来是那个时候只有木头车轮,不仅笨重,拉起来非常费力,而且也不减震,坐在上面估计并不是什么美好的体验。
二来是现在现有的木轴承效率太低,而且转动起来咿咿呀呀的噪音也挺烦人的。如果换成滚珠轴承,同样的一段路,起码能省一半的力气。
滚珠轴承顾名思义,就是在球形的钢珠安装在两个可以套在一起的内外钢圈中。将其中一个钢圈固定在转动的轮毂上。因为是滚动摩擦,相比两个弧面互相摩擦,减少了摩擦阻力,更加方便运转。
如果有了杜仲胶车轮和滚珠轴承,人力车应该还是比较便捷舒服的。
第98章
再加上现在各地都在推行水泥路, 即使不是整个城市都用水泥铺平,但主干的几条道路也都已经用上了。除了杜仲胶车轮能起到减震的作用,人力车行走在这种地面上, 也会更加省力稳固一点。
谢虞琛尽量用这个时代的人能听懂的解释, 向余小郎回答了他那个关于“为什么现在没人用人力车载人”的问题。
但看起来, 余小郎似乎并没有太听懂,有些迟疑地啊了一声, 眼神中透露出一种“越努力理解越理解不了”的茫然。
……算了。
谢虞琛叹着气放弃了继续向余小郎解释, 改口道:“你明天上林场去问地里运杜仲叶的人们借一辆手推车,让人坐在上面,自己试着拉一下。”
余小郎很听话地点了点头。谢虞琛见纸上的墨痕干得差不多了,便又道:“我待会儿要去找徐木匠,让他看看这个图纸有没有什么需要修改的地方, 你是要先回你自己的院子去, 还是跟我一起去找徐木匠?”
余小郎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学堂好不容易能休息两日, 他才不要在自己屋里闷着呢。
之前谢虞琛就发现这孩子似乎对于工器匠造一类的东西很感兴趣。前段时间林场的木器坊建造水车的时候, 余小郎饿着肚子都要跑过去围观匠人们制作筒车的过程。
而且据匠人们说,余小郎在这方面的天分竟也很不错。也就蹲在旁边看了两遍他们制作筒车的过程, 居然就能自己上手了。
匠人们组装水车的时候,各种零件就堆在旁边。常常是他们刚安装完上一个部件,还没来得及开口,一低头,余小郎竟然已经从各式竹木做的零部件中, 精准无误地拿出来递到了他们面前。有时候甚至还能帮上他们不少的忙。
久而久之,匠人们对这个话不多的小孩也产生了一些亲切的好感。余小郎再蹲在他们身边看他们做事的时候, 匠人们也不是只忙自己手上的营生了。
偶尔空闲的时候,他们还会专门提点余小郎几句, 比如这个木头怎么才能刨得又平又直,没有一点木刺。再比如那个榫卯结构要怎么设计,才能做到又省材料又坚固。
谢虞琛问起这件事的时候,木器坊的众人还有点惴惴不安,生怕主家觉得他们带坏了自家小孩。好好的一个俊秀郎君,跟着他们学了满脑子上不了台面的手艺。
不过他们很快就放下了悬着的心。谢虞琛不仅没有责怪余小郎每天不务正业,钻营那些乱七八糟的匠造技术,反而主动派人给木器坊的匠人都送了几斤猪肉和一篮子鸡蛋。
还给他们带了话,说什么余小郎这段时间给大家添麻烦了云云,这些肉蛋算是他这个作长辈的,替余小郎给各位匠人的谢礼。
众人自然是不肯收的,摆着手连连推辞。但送东西的那个小吏,把东西往桌上一放,笑着转述他出门前谢虞琛吩咐给他的话。
“我们谢郎说了,您几位这段时间教给余小郎那些木工手艺,怎么说都算的上是我们小郎的半个先生了。既然是做先生,哪有不收学生拜师礼的道理。”
“只是一点猪肉和鸡蛋,比起各位教给余小郎的那些手艺,完全不值一提,还请各位郎君不要推辞。”
众人一听这话,哪好再继续拒绝。只好红着脸收下了谢虞琛送来的东西。
众人也是没想到,他们这个年纪和身份,竟然还有天能捞回来个“先生”的名头,学生还是谢郎那种人物家里的小孩。心里一时间也是有些感慨。
不过这收了礼以后可就不一样了,若从前他们还只是觉得余小郎这个孩子乖巧伶俐,平日里闲来无事的时候有一搭没一搭地提点几句。
但现在,哪怕是看在谢虞琛送来的那一篮子束脩礼的面子上,也得上上心,多教余小郎几句。毕竟人家谢郎可说了,他们这些人怎么说都算是余小郎的先生嘞。
谢虞琛这十几斤猪肉和鸡蛋花得可值,直接把木器坊里匠人们压箱底的本事都给套出来了。寻常学徒要想学这些本事,怎么说不得在师父手底下干个三年五年的杂活。
当然,谢虞琛也不可能让余小郎就泡在木器坊里,每天学刨木头锯木头。来了东山州以后,他因为要忙着杜仲林场的事情,分身乏术,来不及照看余小郎平日里的学业。于是就托关泰初,给余小郎找了个念过不少书的先生,让余小郎跟着先生学习。
原本这个念过四旬的先生只需要给余小郎一人授课,但谢虞琛看了一眼偌大的书房就余小郎和先生两个人,未免太过浪费。就干脆让人在西院又拾掇出一个屋子来,在里面摆了一个讲台和十几个位子。让周围几家有和余小郎同龄的孩子的人家,也送了他们家的孩子过来,免费和余小郎一起念书。
老先生自己反正教一个人也是教,教十个人也是教,没什么所谓。更何况因为这多教的十几个小孩子,谢虞琛还让人送了他几双自家制鞋作坊做的几双靴子。
这杜仲胶底的靴子即使在他们东山州本地,价钱也是不低的,更何况还是用了作坊里最好的皮料做的,一双就快能抵他一家半个月赚的银钱了。
之前杜仲胶底的靴子在市面上流行来开的时候,他媳妇还商议着说要不要给自己也买一双,就那种最普通的料子,冬天出门的时候,也不用冻得一双脚都没知觉了。
但老两口合计了一下,一双这样的靴子少说也要好几百文,换成粟米够一家人吃两三个月的,最后咬咬牙还是放弃了。
现在有了谢郎送的这几双靴子,他妻子也不用心疼他冬天踏着雪出门了。给他自己留一双,剩下的还能拿去集市上换成其他尺码的靴子。
这几双靴子的用料和款式都是最顶尖的,若是换成不那么好的档次,一双能换两双也说不定。自己往里再添点钱,能给自己老妻和家里的几个小孙孙,每人都换一双暖和的杜仲胶底靴子。
家里的几个小娃娃正是活泼爱玩的年纪,平时一天里能有大半个白天都在外面漫天遍野的疯耍。冬天的时候手和脚都冻得紫红紫红的。现在有了那杜仲胶底的靴子,别的不说,起码踩在雪上的时候也不会那么冷了。
而且据市集上贩卖杜仲胶底的货商说,这杜仲胶制成的鞋底还极为耐磨,穿好几个月鞋子都不会磨坏什么的。
最开始人们自然不相信,商贩为了卖货,什么天花乱坠的话他们吹嘘不出来。就算是木头制成的木屐,穿几个月脚面上的布条也要磨断了。这黑乎乎的杜仲胶有什么本事,能比木屐还耐磨不成?
货郎也知道自己空口无凭人们不会相信,当即就从自己担子里取出一双杜仲胶底来,拿到路旁一块粗糙的巨石上,把手中的杜仲胶抵子在上面,用猛劲儿在上面来回摩擦了十几下。然后把胶底翻过来,在众人面前来回展示了一圈。
众人定睛一看,嚯!那货郎手里的杜仲胶底果然完好无损。那石头他们手摸上去都觉得粗糙发涩,货郎手里的杜仲胶底在上面用了摩擦了十几个来回,结果底上连最细小的花纹都没有伤到半分。
光看那鞋底在货郎手上来来回回反复弯折的时候,可看不出这玩意儿竟然如何耐磨!众人一脸惊讶,心中对于货郎口中那些关于“耐磨”的话语已经信了八分。
说不定这黑乎乎的一块杜仲胶,当真要比许多木头还结实耐用呢!
第99章
人力车正式在市面上出现, 已经到了第二年春天的时候。
之所以会耽搁这么久,倒不是人力车的制作工艺又多复杂。之前谢虞琛就说过,人力车的构造极其简单, 制作起来甚至比现在许多达官贵人乘坐的马车还要容易得多。
之所以没有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中, 主要还是那两个问题, 木头车轮和轴承的制约。
现在木头车轮有了更加轻便减震的杜仲胶车轮代替,而木轴承的替代品——滚珠轴承, 却不是那么容易搞定的。
谢虞琛把图纸送到木工坊的大后天, 徐木匠就将一辆简易版的人力车拉送到了他面前。谢虞琛让人拉着车在院子里跑了一圈,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没有滚动轴承的人力车是万万不能行的。
作为整个人力车最重要的零部件,滚动轴承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一定要结实坚固。在外力的作用下,不能轻易变形。如此一来,在制作原料的选择上, 就非常局限了。
在这个年代, 恐怕也只有钢铁可供选择。
对于现有水平的金属冶炼技术, 和冶炼出来的钢铁的硬度, 谢虞琛虽然有点担心,但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在钢铁冶炼上, 谢虞琛倒没有自信满满地去掺和。钢铁同食盐一样,在这个年代都是比较敏感的话题,寻常人谁敢轻易窥探。稍微好奇些,都会触碰到统治者绷紧的神经。
但谢虞琛不去掺和的原因却并不是因为这个,主要还是他对于钢铁冶炼, 实在是一窍不通。
他穿越来之后所展现的大部分先于这个时代的知识和能力,要么是平常生活的积累, 要么是书中偶然习得。当然还有一小部分得益于他演员的身份。
现在影视产业泥沙俱下鱼龙混杂,许多打着职业剧的旗号, 实际上整个剧组连一个专业顾问都没有。
以谢虞琛现在的身份和咖位,接触到这种草台班子的概率当然比较小。但即使有相应的专业顾问,谢虞琛还是会自己找一些相对应的书籍资料去学习。
除了不在相关常识上犯错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么做能让谢虞琛尽可能地去融入角色。
但再品类繁多五花八门的职业剧,也不能去讲一个铁匠的辉煌史。谢虞琛能接触到和冶铁相关的知识,也只有在高中时,历史课本上提到的“中国古代金属冶炼技术的发展史”了。
高中时期起码和谢虞琛隔了有七八年的时间,即使是记性再好的人,脑海中对于这段知识的记忆恐怕也只剩几个专业名词。
对于提高钢铁的品质的技术,谢虞琛冥思苦想,也只想到一个百炼钢,一个灌钢法。后者是前者的提升。
百炼钢都得是西汉初年就出现的东西了。顾名思义,通过仿佛加热锻打,去除钢里的杂物。而灌钢法虽然也是为了去除杂质,但却省去了千锤百炼的辛苦和繁复的工作。
谢虞琛记不太清灌钢法具体出现的时间,具体怎么操作也只记得是将生铁和熟铁中的其中一个浇铸到另一个上面。
等他找来一个铸造坊工作的铁匠一打听,才知道人家作坊里这项技术已经用得十分熟练了。
甚至还有生铁嵌入、生铁覆盖、生铁浇淋等不同的方法,可以根据所造器物的不同选择。
比谢虞琛知道的那一点皮毛不知道高深了多少倍。
他这个外行只好相信这个年代的冶炼技术,尽可能详细地画了一张图纸,交给关泰初,让铁匠试着按照图纸去铸造。
外圈和内圈制作起来倒是并不难,只是要稍微费些辛苦。两个钢圈的尺寸比较小,相比起工匠们平常铸造的大物件,需要更加精细。
真正有难度的是里面镶嵌的数颗钢珠。
工匠们尝试了几个昼夜,勉勉强强能制造出几颗来。虽然看起来貌似是个球体,但只要把它嵌到内外圈之间,尝试着转动几下,各种缺陷就暴露得一览无遗。
因为球体不够标准,轴承转动不流畅就算了。努力打磨打磨说不定还有救。
真正要命的是工匠们做出来的钢珠大小完全不能保持一致。送过来的十几颗钢珠里,甚至凑不出一对大小一致的滚珠来。
谢虞琛看着盒子中的这些“歪瓜裂枣”,深深叹口气,无奈地开口,让一旁战战兢兢的铁匠回去做自己的事情。
怪不得这些个铁匠们,谢虞琛知道他们已经尽力了,无奈现在的铸造水平就摆在这儿。
要是什么铁器工具的,众人还能努力一把,直径一二公分大小的钢珠,实在不是现有技术水平能造出来的东西。
谢虞琛愁也没办法,只好跑去林场的实验室,靠指点一下里面的实验人员来转移注意力。
后世的实验室器具大多是玻璃器皿,透明度高,能清晰地看到里面的物质,而且化学性质稳定,利于清洗。
这年代想要做玻璃可没那么容易。而且我们从前的玻璃多是铅钡玻璃,和后世的钠钙玻璃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烧制出来的玻璃大多泛着漂亮的金属色泽,所以颜色没那么透明。
制作玻璃的难度比较大,谢虞琛只好用陶瓷器来代替玻璃作为实验室的容器,仿照后世的各种烧杯、量筒,画了图纸,拿到瓷窑让人烧了一批瓷质的器皿出来。
烧制出来的瓷器除了不透明以外,其余方面并没有多逊色于玻璃。釉面光亮,便于清洗,而且也耐高温。化学性质稳定,有很好抗腐蚀性,也不会生锈老化。可以说是一种很好的替代品了。
只是在一旁看着有些无聊,谢虞琛在实验台旁边站了一会儿后就有些待不住了,主动让其他人给他分配点工作。
称量溶液或是是其它什么的,总之不要让他闲着就可以。
几个小吏最开始还连连推辞,可能是有点不敢使唤谢虞琛,但耐不住谢虞琛三番五次地要求。
“要不请谢郎帮我清洗一下这些器皿呢?”大家伙儿都觉得清洗器皿是件浪费时间的事,一般不到了最后一个器皿都用完的时候,是没有人愿意做这项营生的。
其中一人试探着指了指一旁在池子里堆叠着的七八个用过的瓷质器皿。
“可以啊,交给我吧。”谢虞琛点了点头,走到水池旁边拿起一副手套戴上。
手套上面涂了一层杜仲胶液,灵便程度自然不能和后世的手套相比,厚厚的一层让戴着手套的人动作显得有些笨拙,但为了安全起见,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谢虞琛从水池里拎出一个小碗形状的器皿,一般人们会把需要干燥浓缩的溶液倒在里面,然后拿去火上烤干。所以这个小碗比普通的器皿要厚实得多。
不知道上一个用它的人拿这个坩埚一样的东西装了什么,表面摸起来有些滑滑的。
谢虞琛手上戴着厚而笨重的手套,一个没拿稳,小碗从他手上滑了出去,磕在水池底上,慢慢悠悠地滚了三圈。
“谢郎你没事吧?”其中一人急慌慌地放下手中的活,转身朝水池的方向探过头去。
“我没事。”谢虞琛顿了顿,捡起滑落的小碗,翻来覆去检查了几遍,又补充了一句:“器皿也没事。”
“……”
“没事就好。”
刚才拜托谢虞琛去清洗器皿的那个年轻男人,一改往日不爱洗器皿的性子,犹豫道:“不行的话,谢郎还是放着让我来洗吧。”
“一时手滑而已,放心吧。”谢虞琛辩白了一句,不知道想起什么,又突然把手中的小碗放到一旁。
紧接着拿起一件瓷器,在水池边磨刀一样来回蹭了几下,又拿起两个瓷器互相磕碰。
撞邪似的反复了好几回同样的动作,连一旁做实验的几个小吏都被谢虞琛这边的响动给吸引了过去,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手里的动作,脸上露出一种混杂着无措的震撼表情。
“……谢郎,您这是、在做什么啊?”周乔鼓起勇气问道。
谢虞琛扭头看了他一眼,开口,问了他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你知道陶瓷的硬度是多少吗?”
周乔来回看了看周围同样和他一脸疑惑的众人,茫然地摇了摇头。
谢虞琛放下手中的器皿,把手套摘掉后放在旁边,有些轻松畅意地笑了几声后,抬手一拍周乔的肩膀,“告诉库房,今天在场的所有人,每人赏一百文钱。”
“……”
“啊?!”
谁能告诉他们,怎么就突然要赏给他们钱了?
众人面面相觑。有钱拿当然是好事,但也要告诉他们是为什么赏给他们呀?总不能是谢郎突然心情好赏他们的吧?
谢虞琛现在的心情确实很好,没有理会众人复杂的情绪,转身就要往实验室门外走。
人们只来得及伸长脖子,冲着谢虞琛的背影扯着嗓子喊了一句:“那这些器皿谢郎还要洗吗?”
“不洗啦!”谢虞琛头也没回,胳膊半抬在空中晃了两下,做了个挥手的动作,然后笑了几声回道:“你们自己慢慢洗吧。”
“……是。”
回了书房,谢虞琛招手叫来了小厮,吩咐道:“你去城东替我把之前给咱们实验室烧制器皿的那个瓷匠叫过来。”
小厮应了一声,一盏茶的功夫没过,便又回了书房,身后跟着一老一少,面露风霜的两个瓷匠。
这两人虽然是亲生父子,但看起来却像是爷孙俩一样。老瓷匠上实际的年龄其实并没有看上去这么老。
只是他平日里又是揉泥又是拉胚。烧窑的温度动辄上千,即使是开窑的时候,温度最低也要将近一百度。各种辛苦让他生生老了十七八岁还多。
“谢郎,您找我?”两人中年长的父亲率先站出来,有些局促地问道。
谢虞琛身边的仆役来找他的时候,正巧碰上装窑完毕,他和他兄长准备添柴点火的时候。
这一过程窑膛的温度要时时刻刻看着,寸步不能离人。但小厮话又说得很急。兄弟两人商量了一下,决定一个留下来看着瓷窑,另一个带着大儿子过去。这样瓷窑也不会没人看管。
谢虞琛点了点头,打量了一下他身后的年轻人,老瓷匠见状,伸手把人往自己身前推了推,主动解释道:
“这是小人的大儿子,小人的兄长在家中看窑,走不开,就派小人和犬子过来……”
瓷匠面上陪着笑,仿佛生怕面前的人会怪罪他一样,谢虞琛摆了摆手,语气和善:“没事,谁来都是一样的。”
老瓷匠喏喏地应了一声,谢虞琛又道:“我这次寻你来,主要是有事想问问你。”
“您尽管问,小人一定知无不言。”
谢虞琛笑着点了点头,打开桌上一个红木小盒子,从里面挑出几颗面相最好看的铁珠递到瓷匠面前。
“你看看这几颗珠子,如果用瓷土团一些和它差不多大小的泥丸,能烧出来吗?”
瓷匠小心翼翼地接过谢虞琛手中的铁珠,仔细打量了片刻后才思索道:“小人还从未做过这种圆珠子呢……”
“看着这尺寸是小了点,可能有点麻烦,温度也不一定对。”
“……不过难度应该不大,让小人多试几回,估计能做出来。”
“当真?”谢虞琛为以防万一,又确认了一遍,但心里已经基本相信了瓷匠说的话。
用瓷土来制作滚珠轴承里的珠子,起码在尺寸上就比用铁铸造要简单得多。哪怕搓出来的泥胚大小不一致,还能揉一揉重新做不是?
第100章
老瓷匠听完了谢虞琛对于瓷珠的各种要求后, 答应谢虞琛回去和兄长一起试一试。
“尽量做得大小一致些。”
“这是自然。”瓷匠点了点头,察觉谢虞琛对此事的重视,又多说了几句:“谢郎放心, 从瓷窑烧珠子比铸铁局造钢珠容易多了。小人心里有谱。”
“之前小人做瓷碗, 烧出来的碗一整排都一个大小。”
说起自己的手艺, 老瓷匠的语气中多了几分从容和自得,就连面上唯唯诺诺的拘束也被冲淡了几分, 整个人都变得不一样了。
谢虞琛赞许颔首, 豪气地一挥手,给面前的父子俩打气道:“好好干,瓷珠若是造成了,以后林场所有的订单都是你们的。”
老瓷匠像是被什么天降的大饼直直地砸到头顶一样,呆愣在原地。就连他身旁一直缩着肩膀沉默的儿子面上也流露出几分激动和欢欣来。
老人连连躬身, 面上是掩饰不住的神情, 嘴上来回念叨着“一定一定”“多谢谢郎恩典”一类的话。
谢虞琛身后的小厮揣度着谢虞琛的心思, 将桌上四散的七八颗钢珠用怀里的帕子包了递到老瓷匠面前。
“还愣着干嘛, 不赶紧回去,研究研究那瓷珠怎么烧?谢郎仁慈, 你也得拿出点真功夫来呀!”他笑道。
“是是是。”老瓷匠这才如梦初醒,赶紧双手捧过小厮递来的布包。
……
“谢郎你真觉得那瓷匠可行?”送走瓷匠父子,小厮把桌上早已凉尽的茶倒掉重新换了一杯,忍不住问道。
谢虞琛虽不说,但小厮跟在谢虞琛身边, 谢虞琛一言一行都亲眼见得,知道自家郎君为了那几颗不起眼的珠子, 这几天可是伤透了脑筋。
“我估计应该没问题。”谢虞琛没说得太肯定,“试一试又不会怎么样。反正也没有其它法子了。”
小厮沉默片刻, 点头:“谢郎说得也是。”
意识到自己语气有些落寞,小厮又连忙找补了几句讨喜的话,比如“以郎君的聪明才智,事情定然会顺利”云云。
好话谁不爱听,谢虞琛笑了笑,捧着还有些烫手的茶盏,在热气氤氲中眯了眯眼睛。
除了谢虞琛自己,作坊里的其他人听到谢虞琛试图用瓷珠来替代原本的钢珠时,表情都有些复杂。
大概是那种觉得平日里积威甚重的大老板提出来一个方案,他们觉得不太对,想劝又不敢劝的样子。
这瓷珠真的能行?
陶瓷是多脆弱的一样物什啊。平日里都不敢磕了碰了的,轻轻一摔就“啪嚓”一声四分五裂了,怎么好用在轴承里。
实在是解释起来太过于复杂,谢虞琛便没有多说什么。前几天老瓷匠那边托人传来口信,说已经基本确定了瓷珠烧制的温度,再过几天第一批瓷珠就应该能出窑了。
谢虞琛听后让人给瓷匠送去半只活鸡。只要瓷匠那边把烧好的瓷珠送过来,作坊中人们的疑惑和怀疑顺其自然就能解决掉。
倒不是谢虞琛想要“顺其自然”,主要是他自己知道陶瓷一类的东西硬度不比钢铁差,有一种陶瓷的硬度甚至达到了九,是仅次于金刚石的存在。
只是陶瓷比较脆,容易碎裂,才给人一种娇气脆弱的误解。
但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跟现在的人解释。
说实在的,谢虞琛在林场的实验室拿着那几个陶瓷器皿又碰又磨的时候,他也不敢相信陶瓷的硬度竟然跟钢铁差不多。
还是后来谢虞琛突然想起,自己在后世,圈内的同事和朋友有好多都去整牙。就连谢虞琛自己都被经纪人劝了好几次,说公司的某某歌手做了烤瓷牙,某某爱豆也做了全瓷之类的。
明星做烤瓷牙已经成了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了,甚至许多公司在签约明星之后的标配就是去牙科医院整牙,毕竟明星需要上镜,一口又白又闪的漂亮牙齿会让观众看得舒心不少。
而烤瓷牙或者是全瓷牙因为美观且修复和恢复时间短的缘故,也成为了许多明星的不二之选。
谢虞琛甚至还专门为此认真地回想了一下,好像他认识的人中,像他这样还保持着一口原装无损牙齿的人,十个里面顶多能有一两个。
他之所以三番五次拒绝经纪人方姐的提议,誓死守护自己牙齿的主权,还是因为他的一个朋友曾像他描述过做全瓷牙的过程。
“你躺下之后,医生要先拿电钻把你的牙齿给磨小一圈。这个过程会持续不止一个小时,电钻一直就在你嘴里嗡嗡嗡地响着,你甚至能闻到那种焦糊味……”
“每个牙都要这么磨上一次,最后才能把烤瓷牙装上去,就相当于给你的牙套了一个外壳。”
光是听着,谢虞琛就觉得口腔深处一阵牙酸,之后说什么都不肯去做烤瓷牙。好在他自己的牙也还算争气,没什么缺陷,方姐劝了几次,发现自己劝不动他之后也就放弃了。
就是因为这个,谢虞琛才意识到,陶瓷制品的硬度远大于自己自己所以为的那样。
众所周知的,人类的牙齿甚至比许多金属还要硬,而陶瓷既然能作为制作代替牙齿的材料,说明它的硬度肯定和牙齿差不了太多。
既然如此,用瓷珠来代替钢珠镶嵌到滚珠轴承里,就显得非常合理了。
果然不出谢虞琛所料,老瓷匠亲自送过来的一袋子瓷珠被工匠们和钢圈装合在一起后,非常□□地通过了谢虞琛设置的一系列考验。
“既然如此,那钢圈是不是也能用陶瓷来做嘞?”
其中一人突发奇想地提问道。众人也有些意动。要知道,一个陶圈的成本可比精铁要低多了,如果用陶瓷替代精钢,不知能省下多少钱呢。
“这个我也不太确定。”谢虞琛摇了摇头。
众人还没来得及失望,就听到谢虞琛又补充了一句:“不过你们可以自己试一试。”
这是自然。谢虞琛培养这些人的目的就是研究尝试自己没想到的东西。他们既是从谢虞琛这儿学习知识,但也要学会举一反三,突破创新。
不然谢虞琛大可去街上招一批技术娴熟的工匠来,何必挑挑拣拣半个多月,才从百十人中选出他们几个。
“谢郎放心把这个轴承的事交给我们。”众人拍着胸脯向谢虞琛保证。神情之坚定,感觉下一秒就要脱口而出“保证完成任务”一样。
谢虞琛鼓励了众人几句,正准备离开,又想起最开始人们对于瓷珠硬度的怀疑,转身提醒道:
“若是有时间,你们也可以研究研究作坊已有的各种材料,按照它们各自的硬度大小,给它们排排序。”
七八人组成的小队里,有人“啊”了一声,露出一个茫然的神情。但也有人若有所思地挠挠头,仿佛是联想到了什么。
解决了最关键的滚珠轴承的问题,又经过了反复的测试,人力车正式开始了生产。
刷过漆的车子通体棕红色,在太阳下闪烁着透亮均匀的光彩。挡雨的篷布是油纸伞面同款的纸,用粗细均匀的竹条做骨,既可以拉下来挡雨,也可以收到一旁去。
因为油纸伞用的纸是厚厚的几张叠在一起的,所以也没那么容易坏,起码工匠们趁着下雨天把车拉到空地上,风吹日晒地放了将近半个月,都没见造成什么损伤。
车的坐垫和两侧也是柔软有弹性的,里面填了厚厚的一层填充。车子行驶的途中,即使车轮压过一道坎,乘客坐在上面也不会被震得东倒西歪,磕出一片淤青来。
这可不是开玩笑,在马车上磕碰一下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谢虞琛的两只胳膊和膝盖上就没少受伤,从东山州到林场有一段山路,谢虞琛身上的青青紫紫基本都是在这段路上,撞到车厢上的时候碰的。
第一批人力车生产好后,谢虞琛让人把它们运到了城外新修的那条水泥路边,然后亲自邀请了几个和自己合作过的、恰巧在东山州的货商。
这群人刚因为杜仲胶底的生意大赚了一笔。现在听到谢虞琛要邀请他们看一样新东西的时候,更是激动坏了,一骨碌从榻上翻身下地,提上鞋子来不及整理衣冠,就小跑着来了城外。
他们老早就打听到谢虞琛似乎是又在研究什么新鲜东西,虽然面上都装出一副不在意的样子迷惑同行,照旧该运货运货,该谈生意谈生意。
但实际上,这些人早就猫在东山州,竖着耳朵听着谢虞琛这边的动静呢。
虽然又要长途跋涉,又要注意着东山州的动静,赚得都是辛苦钱。但这世上多得是想辛苦一点都没处使劲儿的人,相比起那些人,他们已经算很幸运的。
一群人着急忙慌地来到城外,看到身边挤满了人,和自己一样,一脸遮都遮不住兴奋的焦急就知道,这些人都是要和自己抢生意的同行。
众人表面上互相拱手寒暄,你奉承他最近生意不错,他谦虚道“哪里哪里,还是郎君的生意做得更加蓬勃兴盛!”,但在内心,早就把白眼翻出了天际。
呵,就你小子跟我抢生意是吧?
也不知道谢郎邀请我身边这个肥头大耳的家伙作甚,这人看面相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
谢郎还是应该和我做生意。隔壁孙老头把他整个商队搜刮干净了都凑不出十辆车。
哼,你吴老三才不是什么好东西,跟你干过的人都说你这人抠抠搜搜的。连自己手底下的人都不说你的好,可见你做人有多失败。
“请大家先安静一下。”谢虞琛站在路边的石头上,嘴边贴着一个用图纸卷成喇叭状的直筒,冲一众商队管事朗声道。
冷风一吹,他这副模样既不像传闻中气度不凡的英俊公子,也不像众星拱月的年轻影帝。谢虞琛想了想,觉得自己现在的样子倒是能和电视剧里下乡扶贫的年轻干部对上号。
众人窸窸窣窣地安静下来,准备听谢虞琛讲话。
被十几双夹杂着兴奋与好奇的目光直直盯着,谢虞琛也不多话,简单提了几句自己这段时间的研究内容,又介绍了一下人力车的主要用途和好处后,就不再废话,朝身后招了招手。
工匠们接收到谢虞琛的信号,哗地一下掀开盖在人力车上的麻布。五辆崭新的人力车就出现在人们面前。
半人高的五辆人力车整整齐齐列阵一样停在路边还很有气势的。
人群中有人小声地“哇”了一声,不过没有人再嘲讽他,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在面前这个叫做“人力车”的东西上。
轻便结实的构造,处处透露着精致和美观。漆黑的巨大车轮沉默地立在两旁。就连车顶的放下来的篷布,都是一模一样的颜色。
众人一时间都看呆了,连询问都顾不上,直到空中传来谢虞琛的声音,众人才陆陆续续回过神来。
“这人力车,顾名思义,就是靠车夫的人力驱动的马车,如果大家不理解,可以把他看做马车和轿子的结合体。只不过人力车跑起来比轿子快,比马车平稳。”
众人恍恍惚惚地应了几声,目光仍然忍不住往路旁飘。谢虞琛发现了这一点,清了清喉咙又道:“不过我口说无凭,现在,谢某想邀请诸位亲自尝试一下。让车夫拉着大家在路上跑一段,不知道有谁愿意?”
众人一听,纷纷凑上前来,挥手的挥手,自荐的自荐。
当然,还有试图和周围人套近乎,让对方先等一会儿,让他这把老骨头先体验一下。
也不乏发现自己挤不过其他人后眼珠一转开始抹黑同行的。
“嘿我说老孙啊,你就别跟人家抢了吧,看你那抵人家两个人粗的腰,就不怕你上去之后把谢郎车子给压坏了?”
谢虞琛站在石头上,刚好听到了这一句,有些无奈地扶额,眯着眼睛确认了是谁在“人身攻击”后,举起喇叭高声道:“吴三郎放心,咱们的人力车还是很结实的,你和孙郎一起坐上去都没问题,不会压坏的。”
“……哦。”
旁边腰比两个人还粗的孙百旺翻了个白眼:我就说他吴老三不是什么好人吧!
吴三郎有些讪讪地摸了摸自己稀疏的发顶,很快又露出一抹熟悉的笑来:“既然如此,那就让我跟老孙坐一辆车吧!我俩挤一挤就行。”
谢虞琛:“……”
这老头还真是个人才啊。
谢虞琛一时失语,旁边的孙百旺很快反应过来:“滚滚滚,谁要和你挤一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