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潞白是个小城市。
城市不大不小,风景清丽,经济尚可,适合普通人安居乐业,不新不旧的居民城区,闹中取静的地段,巷子拐角有一家小酒吧。
酒吧名字叫Coconut,门口挂着一排椰壳风铃,店里装饰风格自由随性,气氛松散安静,喜欢放一些浅吟低唱的老歌,白天卖茶和咖啡,晚上卖酒,适合三五好友聚在一起休闲放松。
这间酒吧已经开了两年,两年的时间不长也不短,但时间已足够一家经营不善的店铺倒闭,也足够一个人告别过去重新开始。
老板是个漂亮女人,发色张扬艳丽,生意做得随意,但耐不住笑脸相迎和一堆男男女女的朋友,店里客源还算不错,常有背书包的清秀小男孩从后门进进出出,周末来店里帮忙干活和跑腿。
酒吧风格和饮品偏向于年轻女生,但也常有男客单独光顾,多半是奔着美女店主而来,听说老板单身好撩,也有风言风语说是某个有钱人的旧金丝雀,风情万种又甜言蜜语,足额消费能换美人陪酒一杯,至于能不能有深入发展和特别艳遇,那就要看有没有缘分。
那天恰好是个周末。
秋日午后的阳光明亮和煦,黑色的商务车因为拥挤人流停在了路口,有男人从后座迈步下来,站在金黄灿灿的梧桐树下踌躇,低头滑动手机,眼帘定定一撩,而后抬头去寻找一个地址。
一个年轻又不算太年轻的男人。
他穿得很正式也很精致,质感和剪裁极佳的西服和薄款风衣,薄底的手工皮鞋和昂贵闪耀的腕表,精心打理过的发型和清透的金丝眼镜,这种正式通常不会出现在小城风格的街头巷尾,更应该契合某种高调隆重或者胜券在握的场合。
这副着装之上有张英俊深邃的面孔,平和温润又带着些凛冽疏淡的气度,有种复杂经历后逐渐沉淀的沉静,镜片后那双漆黑的眼睛冷清如夜,瞳眸转动的时候会有些迟缓,像是不甚信任的凝视和思忖,似乎要对视线里的物品努力分辨才能感知信息。
他很缓慢地走过她走过的路,扩大视线,将那些色彩和形状尽收眼底,迟疑着找到那家不甚明显的酒吧。
椰壳风铃发出动听的叮咚声。
酒吧橱窗张贴着一张粉色海报,今天是酒吧的Ladies'Day,咖啡和清茶免费,谢绝男士光临,推门进去,满屋子都是年轻靓丽的女人,欢声笑语和甜蜜情歌满满地溢出来,无人在意有客光临。
他独站在门口,屋子里灯光明明暗暗,温暖馥郁,全都是女人的面孔,他的视线变得复杂模糊,沉默又迟疑地环视着四周。
“我找黎可。”
他开口说话,声音有点平静也有点冷淡。
有人听见磁沉的男性声音,漫不经心地扭头张望,最后女士们纷纷偏首看他,因为不可忽视的高大挺拔的身形和英俊逼人的容貌,因为精致贵气的着装和沉默复杂的气度,女士们窃窃私语,眼里闪烁着好奇光亮,神情各异地打量他。
吧台里站着个年轻女人,她在煮咖啡,穿着时髦的牛仔裙和工作围裙,红色的长发绑在肩膀,戴着闪亮的圆耳环和银色项链,他下意识地朝她迈步过去,她也抬起头来,冲着他轻轻笑了笑,笑得很美也很可爱,很浓的睫毛一闪一闪,眼睛里有那种觉得男人还不错的光芒。
最终他一步步走到她面前,她轻轻地朝他挑了下眉,她有精致的五官和很有个性的妆容,圆圆的眼睛,斜飞上挑的眼线和无辜的蜜桃唇。
他默默地盯着她看了一会。
他又坚定地扭过头,目光一缕缕扫过众人,所有面孔都在他沉默迟缓的打量下黯淡,他的脚步转变方向,目光来来回回地张望,最后落在某个不起眼的角落。
那个最不起眼的角落,被吧台的装饰挡住了绝大部分视线,只能隐约看见有人跷腿坐在高脚凳上吃一碗速食泡面,她捏着叉子轻轻偏首,毫无存在感又默不作声地注视着他,等他望过来的视线定格,她又若无其事地收回目光,举起身边的水杯,低头喝了口水,整个人都被挡住不见。
他迈开几步,朝她走过去,他看见了她的侧影,她穿了一件宽松的白衬衫,衬衫衣摆在腰间打了个结,捞起了衣袖,堆积出很随便的褶纹,宽大的衬衫滑落,露出一点玲珑肩膀和细细的吊带。
他快步走到了她身边,他仔细地打量她。
她放下水杯,又埋头吃了口泡面,极力忽略身边的男人,又用纸巾抿了抿唇,再喝一口水,最后抬起头来,一言不发地看着他,盯着他漆黑的眼睛。
两人在旁人的注目中无声对视。
他的眼瞳在转动,于是她的目光追随他的瞳仁移动,而他又抓住她的眼神,因为她的探究而专注她的面孔。
脑海中想过无数次,指尖抚摸过一遍又一遍。
他始终没有见过黎可真正的样子。
她有一头黑紫色的长发,用透明发夹随意地挽在脑后,细细的碎发毛绒绒地散落额头鬓角,又捋开几缕挂在白玉似的耳后,轮廓线条流畅的一张鹅蛋脸,下巴有柔和的圆弧,很细的眉毛,眉尖略淡,眉尾弯入发丝,有狐狸样的眼睛,眼角尖尖而眼尾上翘,是长而妩媚的形状,睫毛浓黑,根根分明,衬得琥珀色的眼瞳像枚水晶,也像迷人的漩涡,鼻梁不算很高,但鼻线翘挺小巧,鼻尖微微上翘,嘴唇像花瓣般丰润,并不羞怯或者讨好人的形状,有被泡面汤汁浸泡的艳红。
她有一种任性挥霍的漂亮,暴殄天物的那种,明明知道自己很美却毫不在意地对待,坐得很随便歪斜的姿势,眉眼神态有种漫不经心又灵动的娇懒,含着一丝不明显又轻松揶揄的笑,那笑也有点明知故犯的企图,皮肤很白,脸颊有两颗很淡的小痣,耳洞里塞着金色的骷髅头和银色十字架,修长的天鹅颈浑然不觉地贴着一缕长发蜿蜒进衣内,圆润的肩膀光滑无暇,横亘出若隐若现的锁骨,不用动作便有诱人上勾的灼灼风情。
他幽深的眼睛盯着她,她的脸倒影在他眼睛里,身边的声音突然静下去,他慢慢地滚动着眼珠,却依然是定定地看着她,像入迷一样。
她朝他轻轻笑了笑,漩涡般的眼睛眨了一下,目光扫过周围的人,又摇摇头,泡面叉子指指他身后,他顺着她的手势扭头,看见酒吧里的女人,所有人都是一个鼻子两只眼,长长短短的头发和各种装束打扮,她们的区别并不大。
他又扭过头,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她还是冲着他笑,她笑的时候眼波荡漾,唇角勾起,脸颊有对很小的梨涡,很狡猾很艳丽也很迷人。
黎可。
这就是黎可。
如果她是一副拼图,那他今天捡起了最后一块碎片。LIKE 04:57
他从来没有感激过这双眼睛,能让他看见她,能让他找到她。
他从来没有比现在还要汹涌平静的时刻,他站在她面前,仔细端详她的面孔:“黎可。”
“黎可。”
声音轰隆隆如火车过境。
“谁是黎可?”
她眼睛里有懒散的光,狡猾又无辜地弯起了眼睛,那是黎可的声音,“我不是黎可。”
他对黎可一无所知。
他跟她当过同学,他和她擦肩而过,他错过她的爱意,他忘记了她的样子,他不知道为什么遗漏了她。
他没有挪开目光,他极其笃定:“你是黎可。”
他后来很深刻地记住了她,朝夕相处,厮磨缠绵,她经历过很多事情,她有散漫无所谓的性格,有很直爽固执的脾气,有柔软妖娆的身体和变幻莫测的想法。
“你认错人了。”
她依然理直气壮地骗他,“我不是。”
他没有眨眼,用浓长的睫毛守住他的注视:“黎可,我知道是你!”
黎可。
洒脱的黎可,做白日梦的黎可,掉眼泪的黎可,牵着孩子的黎可,偷懒的黎可,可爱的黎可。
自始至终都在骗他的黎可。
面前的女人歪起脑袋,蹙眉问他:“你找黎可干嘛?”
“她以前给我写过一封信。”他把手伸进大衣,摸到那封带着体温的情书,语气很平静,“她在信的末尾说,说我随时可以带着信去找她,她说纸上的思想可以长存,记忆也可以长存,如果时机合适,她总会对着我微笑,愿意把所有的喜欢都给我。”
她挑着细眉,表情在这个时候开始惊讶怔住,而后愕然,最后瞠目结舌地看他从大衣口袋里拿出一封褪色成淡粉红信封,她似乎有些疑惑,又有些怀疑,但最终又不可思议地愣了许久许久,水晶般的眼睛渐渐泛出光亮,扯起嘴角想笑,又把笑容凝固在唇角。
那是当年她写给他的情书。
他扭头,面对整间酒吧的客人,清凌凌地开口:“抱歉,今天我付双倍赔偿,能不能请你们出去一会?给我们一些空间。” 4
陈旧的信纸在他指尖展平,纸张有折痕也有发黄的污渍,时隔多年依旧能看出当年精心挑选的信笺和笔墨的配衬,清丽的字迹已经脆淡,但一字一句依然清晰。
他低着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男人的声线清柔温润,开始读上面的字句:
【Hi, 贺同学,
这已经是我第九次重新提笔,因为不知道到底要说些什么,一封信的开头总是很难写,但我最终决定就这样吧,我不能这样无休止下去,毕竟当你打开这封信的时候,肯定已经知道这封信的主题,以及千篇一律的内容。
那天天气很好,我趴在走廊栏杆发呆,看见你在操场打篮球,心里本来不想看,最终还是转过了眼睛。
类似的情况已经发生了好多次。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走在你身后会故意放慢脚步,听见你的声音会不由自主地回头,路过成绩榜会寻找你的名字,假装看风景也在看你,甚至发展到此刻一遍遍修改这封信。
虽然我不承认所谓的云泥之别,但我和你是截然相反的人,我有些糟糕也有些脾气,学习很烂又随波逐流,你看起来实在太好而我并不相信完美这个词,起初我对你的确有些嗤之以鼻,因为你无可挑剔的优秀和态度,因为你众星拱月般的光芒,因为你毫不在意被许多人羡慕和喜欢,因为你对我轻轻落下又转瞬即忘的眼神。
你对待人总会这种态度,目光似乎很认真专注,其实只是擅长伪装的客气礼貌,就像云朵在湖面的梦幻倒影,错觉那是真的云在青天水在瓶,让很多女生前赴后继地为你倾心。
我没有想到,某一天我望向天空也会湿淋淋地踩进水里。
认识你的时间越长,我可能是喜欢你好看的脸,喜欢你做每件事情说每句话的认真模样,喜欢你虚假地望向我的眼神,喜欢你对谁都毫不在意的态度。
而我意识到嗤之以鼻也许是另一种在意,我在意你从来不会在意我,喜欢一个人难免希望自己会被看见,我很想你能认真看看我、凝视我,甚至记住我。
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怪异想法,也难以处理这种疑难杂症,而人一旦走火入魔就会怪象横生,街角摆摊的算命先生说我红鸾星动,企图高价卖我一条戴在手腕的红线,我突然想通了一些事情,也许冥冥中是种注定,那也是一个苗头,如果你能认识红线,那你也应该真正认识到我。
也许我们可以坐在阅览室一起聊聊天,也许我们在学校遇见可以打声招呼,也许我们擦肩而过时可以顿住一秒脚步。
我为这封信犹豫了很久,但最终还是决定写出来,至于为什么不愿当面和你讲的原因,文字比语言更慎重,说出的话可以忘记,但写在纸上的思想可以长存,因此记忆也在长存,我认为我此刻的主动坦白是一件很值得的事情,对我这样随便散漫的人而言,这种事一辈子只会发生一次,无论我以后的人生如何进行,我大概不会再遇到像你一样的人,也不会再有这样坐立难安的感情,那我还是愿意把所有的喜欢都给你。
如果你已经愿意读到这里,我想在这里告诉你我的另一个名字——Like.
Like, 喜欢。Li Ke, 黎可。
我的名字就是喜欢的意思,我很喜欢你。
写信的目的,并不需要你即时回复,如果你有觉得被这封信打搅,那我只能说抱歉,你可以悄悄把这封信还给我,请不要随便丢掉它,我觉得这对我而言是很重要的事情,如果你有话想对我说,如果你觉得现在的时机不合适,可以随时拿着这封信来找我,不管什么时候,我总会听你说话,对你微笑,说出我喜欢你,也希望你能喊一声我的名字。】
如果这也是命运的礼物——他和这封情书失之交臂十几年,最后出人意料又如获至宝地拿回了它。
他曾经在病床上把它听过一遍又一遍,眼睛能看见后看了一次又一次。
Like,喜欢,黎可。
她就是喜欢,她是喜欢的本体,她每次介绍自己就是介绍喜欢的含义,他每念起她的名字就是对她的表白。
她静静地听着他轻声读出这封情书,甚至连她自己都忘记了自己曾经绞尽脑汁写下的内容,她真的以为这封情书已经彻底地消失,谁知又清清楚楚地出现在面前,她忍不住要笑,可是睫毛一眨,眼泪却沿着面颊潸潸滚下来。
他是她第一个喜欢的男生,第一次的初恋。
后来再遇见,还是会喜欢。
以前到底有多喜欢,她忘记了,后来到底有多喜欢,她不敢想。
分别的时候,她说感情不能承诺,不能强求,她说不需要弥补遗憾,他又执着地把这封属于他的情书找了回来。
“为什么……”
她喉咙微哽,喃喃问他。
“我想知道当年那个女孩到底有多喜欢我,是浅显的好感还是更深一点的喜欢?除非我能找回这封情书,也许还能挽回她的一点点的心,弥补回当年的错过。”他垂着眼睫,神色淡淡又认真仔细地折起这封信,
“黎可,我知道如果我的眼睛不好,这道坎我们两个都无法跨过,你总觉得我是迫不得已的依赖,我总觉得自己错过了人生最想看见的意义……这两年我去过很多个医疗研究中心,尝试了很多种治疗方法,做过一次开颅手术,最大的执著是想重新看见你,我的眼睛是为你重生,也是因为你而涌起的希望。”
“我想过很多事情,接触了很多的人,也尝试着过了另外的生活,如果我经历过这些依然想回到潞白,那就证明无论如何我依旧会爱你,别人的台风也许会走,但我总会留下来,变成一场淹没你的雨。”
他从大衣的口袋里又掏出了一封信,递到她眼前——崭新的、厚重的,印着暗色花纹的浅色信封。
他深深沉了口气,抬起清澈明锐的眼睛看着她,语气绵长喑哑:“我已经收到了你的情书,也在合适的时间带着情书来找你……从今天算起,迟到了十八年的回信,这里面写了我所有想对你说的话和我们错过的故事。黎可,你愿不愿意打开它?我们重新开始?”
黎可怔怔地望着他,她用力地闭了下眼睛。
睫尖和眼眶的泪珠滑落在脸颊,又砸落在他手中的信封上,洇出暗色的水迹,睁开眼后,她的视线清晰鲜明,面前的男人还依旧站在那里,完整地占据了她的视野和空间。
他没有走,也没有转身,而是执着地回到了她的身边。
他回来了。
他把她的爱又找回来了。
黎可怔怔地望着他,她的眸光闪闪发亮,眼眶又重新有泪水弥漫,失神地接过了他手中的信。
她用信封覆住了自己湿润的脸颊,把所有的泪水都倾注在这封姗姗来迟的回信上,哽咽着回他:“好……”
“黎可。”
贺循紧紧地把她拥进怀里,无限伤痛和柔情,喃喃喊她的名字,“黎可。”
黎可。
她是荒原的草,不合时宜的花,伊甸园早熟的苹果。
她有最漂亮的模样,有最炙热最纯真的心。
命运回响,兜兜转转——
如果他能看见她,总会爱上她。